1621年英人伯顿在他出版的《忧郁症的解剖》一书中赞誉中国人勤劳整洁、彬彬有礼,有组织良好、效率很高的政府,有完善的选拔举用人才的文官制度,其科举考试贯彻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等等,以此对照着英国当时黑暗的贵族政治进行辛辣的讽剌。
他说:“中国人从哲学家和博士中挑选官员,他们政治上的显贵是从德行上的显贵中提拔上来的。显贵来自事业上的成就,而不由于出身的高贵。他们官吏的职务,不论在战时或平时,就是保卫和治理他们的国家;而不像许多人那样,只知道放鹰打猎、吃喝玩耍。”
这样,他便开启了“中为洋用”的风气。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在17世纪前后的东西方文化交流中,一方面西方的传教士带来了钟表、几何原理、机械、福音,另一方面,东方的内阁制度、考试制度、儒家文化也由这些传教士带到了西方。“西学东渐”和“东学西渐”同时并举,在17世纪的欧洲不可避免的刮起一股中国热,在文艺复兴和儒家文化的推动下,终于迎来了欧洲的启蒙时代,结束了长达1200年的中世纪。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人用道德代替神学。”
1584年西班牙教士门多萨出版了《中华大帝国风物史》,书中说道:“中国的法律不仅惩恶,而且赏善。”
1624年,英国人赫伯特发表了《真理论》,他认为中国人没有享受过“天主的光辉”,但他们一样生活的很好,他借此向神学发动进攻,为启蒙思想的产生奠定基础。
1735年,法国出版了一部有影响力的书,书中说道:“在中国,一位学者,尽管是农夫之子,也很有希望达到总督的高位,并且甚至还会成为国家的宰相。因为,作为孩子都是平等的。”
1756年,为了反对英国首任首相罗伯特·沃尔波尔的独裁统治,英国议会开始用中国的文官谏议制度来对他进行抨击。
1697年,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出版《中国近闻》,他在序言中写道:“我们从前谁也不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们的伦理更完善,立身处世之道更进步的民族存在。现在从东方的中国,竟使我们觉醒了。”
英国另一位自然神论者廷德尔发表《基督教探源》一书,直斥“神学”是不合理的,他主张用孔子“简单朴素的语录”来代替神学。
经过耶稣会士们近百年的传播,终于从1685年到1789年,在欧洲形成了100年的“中国热”,1769年有人写文章说:“中国比欧洲本身的某些地区还要知名”。
在这种情况下,百科全书派的一位代表人物,法国哲学家霍尔巴哈更是主张以儒家理性道德观念代替基督教神性道德观念,并且像中国那样把政治和道德结合起来。作为一个西方的旁观者,他更是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将政治和道德结合起来的国家,是一个德治或以道德为基础的政府,这个帝国的悠久历史使一切统治者都明白了,要使国家历久不衰,必须仰赖道德。”
明王朝跟宋朝一样,奉行儒家体制,而且是一种极端保守、压抑人性的儒家体制,先秦的那种血性、张扬的儒家文化已经被阉割的不成样子。朱元璋时代,帝国由大大小小几百万个乡村组成,朱元璋实行乡村自治的原则,禁止官吏下乡,由村中长老治理一切事物。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写道:“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
黄的这种观点具备不可原谅之错误,中国的历史跟欧洲不一样,欧洲的气候、河流、多山的地理决定了这是一个商业文明盛行的地方,从公元前的希腊、罗马时期这里就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商业关联和借贷纠纷,所以它需要成熟而完备的律法来调节民事和经济纠纷。而中国则不一样,中国作为一个农耕帝国,全国由那么多散居各地大大小小的乡村组成,农业人口一直占据帝国的绝大多数,当帝国管理不过来的时候只有让所有的乡村实行自制,而对于这么多大面积散居的乡村如何治理则是一个问题。用单纯的法制治理乡村已经是不现实,因为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每个人的步调又不一致,单纯的法律治国不仅会带来低效率,也会使官员们疲于奔命,更有可能会导致大规模抗法行为的发生。
基于这种现实考量,在秦王嬴政没有统一中国之前,我们的先知圣人就开始制定礼法来建立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原则,用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用道德代替法律会使得我们这个国家更安定,会使统治者花费较少的精力来维系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用道德代替法律不仅不是两千年来问题之症结,而且是我们这个国家治国的优越典范。在这方面,西方人也有相同的看法。
他们说:“中国人用道德代替神学,他们的法律不仅惩恶而且扬善,这个帝国的悠久历史使一切统治者都明白了,要使国家历久不衰,必须仰赖道德。”西方人的看法可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