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斌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开灯的时候,陈放会发出惊恐的声音,他是怕啊。他怕有人走进了他的生活,他怕别人告诉他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没有希望了。
于是他开始逃避人群,甚至发展到逃避光线,只有在那个黑暗和孤独的小屋子里,他才能成为几十年前的那个陈放,他才会继续守着自己的梦,守着那个女人,守着他们的约定。
这一刻,来的太迟了吗?
不,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何时都不晚。
“铛!”查文斌手中的辟邪铃第三次响起时,这两滴半血珠迅速溶为了一体,两种不同的血液开始在一起进行了互相的追逐,并最终“滴答”一声,落入了下面那只早已盛放好无根水的碗里。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两股香此时正好熄灭,随着灰烬的弯曲,最后一缕烟在空中完美的拧成了一股,朝着祠堂的上方,静静的散去……
至此,冥婚的部分算是能够告一段落了,可是查文斌的事儿却没结束,小蝶尸骨早已腐烂干净,他明日里还得给他们建夫妻冢,这种合葬墓跟平时见的那种又不同,总之这里头的讲究大的很,要想让两人死后彻底走到一起,就必须走上那道程序。
查文斌快步推开大门,然后在兜里掏出一把混着茶叶的米往门口一撒喊道:“送客!”
这是在让那些来参加婚礼的“朋友”们赶紧退场的意思,过了好一会儿,他又在三人的肩膀上各自拍了几下,算是给这几位站岗的兄弟们去了晦气,其实他们哥仨是真无所谓,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本来忙到这儿,就可以先回去休息了,第二日,挑个时辰给这对夫妻下葬便是了。可终究还是出了一点事儿,出事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村里一光棍儿,小名叫做刺头。
这人呢,人如其名,就是个刺儿头,专门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一整年都是一个大光头,谁家办事他都去蹭吃蹭喝,但是绝对不随礼,要是嫌酒菜不好,还会给主人家找茬,总之在我们村的名声那是真差劲。
这人那天是很早就被赶了出去的,纯粹就一看热闹的,他骨子里头是不信不这玩意的,用他的话说,乱葬岗子上都睡着觉,也没见过有鬼来找他麻烦。这话不知是不是吹牛,但这小子的确干过一些盗挖古墓的勾当,但是我们那个地,自古贫的很,也没让他掏出几个值钱的玩意来。
这刺头反正没事干,拉了几个村里的小痞子们一起蹲在后头山上看热闹,面前放着的是刚从厨房里顺出来的大鱼大肉和东倒西歪的酒瓶子,这种白丧事,让他来出力那是不可能的,他倒是盯上了那套用来陪葬的首饰,用他们话说,这叫明器。虽然小蝶这套东西算不上有多值钱,但换个几顿酒那还是没问题的,加上这又是两个无后的孤坟,自己不下手,那不是便宜了别人?
所以,他就在这山上盯着祠堂里头,生怕那点东西没了去向。要说这人该碰上吧,那就真的能碰上什么。
查文斌忙好之际,这刺头的身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只黄麂来,就是那天我阿爸打了无数枪都没响的那头。
这刺头一伙儿也知道这东西可是个好东西,皮子值钱,肉又好吃,可是手里没有刀子也没有枪的,就靠空手抓?
刺头也不知是怎样想的,顺手就从地上拾起一块板砖大小的石头朝那麂子丢过去了,这真是巧了,一石头不偏不倚的刚好砸到那比鬼还精的麂子头上,当即脑浆崩裂,一命呜呼。
这可把刺头给乐坏了,马上招呼那几个小痞子扛着那只麂子哼哧哧的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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