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闭嘴吧!没有任何人在相亲这方面斗得过家长的。
见自己说不过,程一也不再和徐淑云讨论这件事情。
“得,我不跟说这事。”程一说道。他认输了。
“但是你一定得去知道么?到时候开上你爸的车,也显得有点面子。”
徐淑云又忙的提醒了句。
“晓得,晓得。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靠我爸装。”
程一低头无奈道。
徐淑云瞪了程一眼。“滚蛋。”
“我这就圆润的离开,在家也省得您叨叨了;”
程一站起身来就向着门外走去。
“这么晚了你去哪?”
“外面溜达溜达。也可能不回来了;”
程一没有过多的废话,推着他的单车径直离开了。
“这小子。”徐淑云叹了口气。
这几年来,随着影视城大规模的扩建,整个横店内的人流量也逐渐增加起来。夜晚时分大街上不再是像几年前那么冷清了。夜市和酒吧的数量增加了许多。
程一骑着单车穿过自家所在的街巷,骑行了七八米来到了一家名为唐朝的酒吧。这是一间清吧,在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安安静静听着酒吧内驻唱歌手唱歌,顺便和哥们拿上几瓶酒一边喝一边吹着牛逼。
我有酒,你有故事么?在这种地方,神特么能打发时间。
锁好单车,程一推开酒吧大门走了进去。淸吧,和他所蕴含的含义果然一样,没有夜店中那种喧闹。
虽然安静,并不代表人就很人,相反,在这里会有很多人。酒吧内的座位上几乎坐满了人。目光全都看向中间舞台出一个带黑色帽子的年轻人弹奏吉他演唱的歌曲。
是一首民谣。至于旋律,只能说还不错。民谣虽然小众,但很多人就爱吃这一套。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在这里很多人都拥有着一颗文艺的心。
最重要的是,能让自己显得逼格很高。
程一扯了扯褂子,找了一个吧台处的空位坐了下来。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坐着。注视着舞台处民谣歌手的演唱。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将手中的杯子擦拭干净,放在了后面的柜台上。
“小哥,小喝点什么吗?这里酒随你挑。”
这男子显得格外的热情。有点gay里gay气的。
程一扭过头来,仔细大量着身边的这个男子,两撇八字胡,带着一条五颜六色的头巾。脖子处挂着一条粗项链。很是非主流,但一身整洁的蓝色西装又和身上的装饰很不搭。不过总体还是很符合现在这个时代的特色。
可能这就是他所理解的时尚吧!
“随便就好。一杯鸡尾酒。柠檬味的就行。”
程一随口道。
“我最近新发明了一款,我看你有缘,要不要尝一尝。”
这男子笑了笑。
“调酒师?”程一好奇道。也只有调酒师才会这么无聊调配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品饮料。虽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总要有人当试验品。
“半个调酒师。”
“那剩下的半个呢!”
程一稍微来了点兴趣。
“酒吧的老板。”
“幸会,幸会。”
“敢问老板可否是葬爱家族的。”
“汉族的。”
酒吧老板有些不解,笑着说道。
“你的鸡尾酒。我给它起名血色玫瑰。”
程一端起品尝了一口。完全和名字无关。就是味道挺好。
“还不错。”
程一把酒杯放在了吧台上,扭过头来继续听着舞台中央处的驻唱歌手演唱。
“唱的这是什么歌啊!”
“杨伟延的风铃花。几年前的老歌了。”
“挺好听的。”
“是挺好听的。就是感觉这人没唱出来那个味。”
“我也这么感觉。感觉你是个懂音乐的人”
程一和酒吧老板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小子,有没有兴趣到舞台上唱一首。唱的好的话,我可以给你一首两百块钱。”
“我?”
程一扭过头来诧异道。
“你看我想两百块能打发的人么?”
“穿着折旧款的耐克,看你也不像什么大款之人,两百块一首歌曲而已。在横店跑戏,你这一天才能挣多少。就偷着乐吧!”
程一乐了。站起身拍了拍手。“得,那我就给你瞧瞧我的实力。”
程一身边的一名酒客乐了。
“咋的,还是个隐藏高手啦?”
“隐藏高手算不上,就为了那两百块钱,怎么的也能舔件新衣服对吧!”
“至于这衣服去去年买的,今年再穿一年而已。”
程一解释了一句。
等待着驻唱歌手唱完后,走了过去。空隙时间处,程一跟刚刚那个驻唱歌手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