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他一个能站得住脚的理由都拿不出来。至少是能说服宋安喜的理由是没有的。
“我爱你袁朗,你还爱我吗?”宋安喜怔怔的问道。
想点头,可是不能。袁朗忽然想到了能够拒绝宋安喜的理由,他该摇头,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只要摇头,宋安喜会死心吧。
“别摇头,别说否定的话。”宋安喜抢在袁朗作出决定那一刻之前说出自己的心死,“你这个笨蛋——你这个把所有都给了别人,却从来不知道自己该留给自己什么的笨蛋——你才没有资格说不爱我这样的谎话!”
在那么一瞬间,听见宋安喜的话后,袁朗明白了宋安喜想要表达的意思。
他讶异而有些茫然的看着宋安喜,这个拼死要留在他身边的女人,一个不知所谓坚持着一定要和他一起冒险的女人,他愣愣的看着她,终于明白,这不是一个他能随便推开的女人。
“我爱你,你可以爱我吗?”宋安喜问着,她又走近袁朗的身边,却没有伸出手和袁朗相拥的意思,只是抬起头,望着高她一个半头的袁朗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问。
袁朗看着那双近乎空洞的眼睛,那双眼睛的主人此刻正在争取着最可怜的些许的希望,而这样的希望,宋安喜并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争取吧。
“我不能爱你。”他听见自己这样说道。然而接下来的话却仿佛是违背了他的初衷,变成了他心底最想要告诉宋安喜的东西,“可我很爱你,非常的,非常的爱你。”
宋安喜原地蹲下来,就像被卸了骨头支架的皮囊,很难再立起来。
“骗子……”她低声哭泣着,嘴里在嘟囔,“傻瓜,”嗯,这是实话,袁朗下意识的评价道。
他也蹲了下来,看着宋安喜低下的小脑袋,眼睛里面几乎是庆幸,“为什么不揪着我衣服质问我为什么?”
他并没有打算听到宋安喜的回答,而是像个小孩儿一样,把头轻轻的靠在宋安喜的肩膀上,那是一个非常不适合他的动作,但是他却做的生硬而理所当然。
“很小的时候,”他的声音很轻,可并不妨碍在哭的人去努力听清楚想听的话,“我的父亲和母亲带着我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他们叫做神界的地方。”
“他们在那里找到第一个跟他们碰见的神界之人打了一架,输了。然后死了。我就被当作赌博的筹码之一,留在了神界,成为那个打赢他们的神界之人手中的一个小玩具。”
宋安喜抬起头来,这个动作却没有让袁朗移开他的头,因为就在宋安喜抬头时,他拥抱住宋安喜,让她把她的脑袋放在了他的另一边肩膀上。就这样,两个人互相靠在对方的肩上,像两个小孩儿。
宋安喜立刻明白了袁朗的意图,她说:“我不看你,你说。”
袁朗笑,虽然宋安喜看不见,但是她觉得他肯定是在笑的。
袁朗接着说:
“我这个不起眼的魔族小孩儿,作为一个玩具被那个人丢给了他的女儿……”
然后,神界整整十一年的时光,一个两岁大的魔族小男孩,在神界呆了十一年,被那个神族的孩子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则去的对象,当作可以随意玩弄的存在,像个小奴隶,不,或者是连个奴隶都不如的活了那么久的时光。再然后,终于有一天,已经懂事了的他找到了合适的机会,偷偷跑了出来。来到人间,成为了一个可以自由行走于天地间的普通人。
他当时年纪相貌不过十三岁,在人间游荡了两年,学习人间的一切基本生存法则和技能。他做过官家府邸的小厮,去为富人们当过马夫,凭借着他身为魔族特有的力量,到他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了可以独当一面的第一保镖的身份。在学会了所有他认为应该学习的东西后,他离开了那些有钱人家,走了另外一条可以磨砺他自身技艺的路:参军。
在给别人当小厮的过程中,他救了纪千泽,当时纪千泽只有八岁。两个人也算是相依为命,一起投奔军营。纪千泽得蒙在路上遇到隐世神医,天资聪慧的他习得绝世医术,而袁朗一身得天独厚的武力,两个人在军队之中配合默契,从袁朗十六岁到二十六岁,整整十年时间,他立下赫赫战功,彪炳史册。之后,被先皇授予威武大将军的封号。在众多赏赐中,他唯一要的就是袁家堡。因为那里是他的父母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然后经商,然后成亲,然后遇到宋安喜……
“像梦一样。”宋安喜喃喃说道。
袁朗微笑,“是啊,就像梦一样。不真实,一切很虚幻。可是的确走过来了,都是真的。”
“我很感谢那些给过我温暖和帮助的人,也感谢那些让我明白活着有多艰辛的人,是他们成就了现在的我。”他说着,抹掉了宋安喜眼角的泪,“所以不要哭,我的人生很长,三百五十二年的岁月对于我来说真的就是弹指一挥间,无足挂齿。”
“那个家伙……那个把你当作玩具的家伙,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