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余光映红了天,此时是秋季,昼夜等长,所以现在应该是酉时过了大半,也就是傍晚六点多。
估计他们应该也快回来或是已回来了,非欢到水潭里,手脚麻利的抓了几条还算大的鱼,准备回去给他们做水煮鱼,红烧鱼,清蒸鱼等各种鱼,不辣死他们,不让他们吃到日后谈“鱼”色变的效果绝不罢休。
不知道邋遢老头是从哪里知道非欢的厨艺很好,反正在不知不觉间,非欢就成为了邋遢老头和凤扶兰的私人厨师。对此,非欢很不开心,她在心里狠狠地暗骂那个出卖她的人。于是,在某洞里的凤扶兰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虽然说待在这山谷里,整天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实在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不过有时候倒觉得,住在这山谷里也不错。后山可以养些鸡养些鸭,这水潭里还可以养鱼,谷中的一些空地可以开垦出来种点粮食种点菜。如果可以的话,再种些桑树养些蚕,把衣服的问题给解决了。呃,这可是完完全全的自给自足啊,虽然有些异想天开。
瞧瞧那邋遢老头的穿着,就知道想要在山谷里养些蚕织布做衣服是天方夜谭。那老头要是穿成这样出了山谷,被非欢遇见的话,她绝对会以为那人是乞丐。因为在她的印象当中,只有乞丐才穿那种破破烂烂且脏兮兮的衣服。
非欢虽然平时在门里,过着米虫一般的生活,但是她也并不娇生惯养,必要的时候,她还是会有很浓郁的冒险精神以及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
在这里生活的这段时间中,非欢觉得其他都还好,她倒是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只是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厨房里烧火的时候,却把非欢给虐哭了?柴火虽然很容易就烧着了,但是木头条一塞进去就灭了,无奈只能多塞柴火。可是柴火虽容易燃烧,却也很容易就燃尽了。所以,非欢就得不断的去找能够燃烧的柴火。要说这烧火啊,似乎也是一门技术。
这些天,非欢也渐渐掌握了一些烧火的窍门。从每次在野外架火堆生火的经验可以得出,木头与木头之间需要有空隙,这样,空气便能流通,从而,有氧气进入,于是乎,才能有助于火的燃烧。非欢试着用这样的方法,将木头塞进锅灶里,果然,火没有再被压灭,当火舌成功燃烧了木头条,火变得越来旺。
犹记得,第一次烧火时,非欢把自己成功的薰成了一只花猫,满脸漆黑。那形象令邋遢老头和凤扶兰忍俊不禁,日后还拿这事时常取笑她。若不是威胁他们以后再笑话她就不给他们做好吃的,恐怕现在他们还会明目张胆拿这刺激她。
唉,不过想想那时的确好蠢,怎么能忘了化学老师教过的“火没有氧气是燃烧不起来的”呢?怎么能忘了灭火器的原理呢?
她真傻,真的,明明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接受过那么多年的高等教育,竟然没能灵活运用上……老师,我实在有愧于你们。此刻的非欢边烧着火边忏悔着。
悠悠的菜香味从小厨房里往外飘着,顿时间,整个山谷里都弥漫着那诱人的菜香。
从密室里出来的邋遢老头和凤扶兰自然已嗅到这香味。凤扶兰使劲地吸吸鼻子,闻着似乎有点像是鱼的味道,貌似还挺辣的。
南方人的膳食口味偏淡,而且凤扶兰还是从小在寺庙中长大,平时吃的饭菜就更别提有多清淡了。所以,他的鼻子对这些“重口味”还是比较敏感的。
邋遢老头就不一样了,他对清淡的食物不感冒。美食摆在他的面前,只要是好吃的,他可不管它是酸的还是辣的,照单全收。他宁愿吃完之后多喝点水,也不肯放过好吃的。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吃货。
与吃货欢不一样的是,邋遢老头只懂得品尝美食,却不会动手,并非不愿意动手,而是用他那双手做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能吃,不过除了烤鸡烤得不错。吃货欢作为一名穿越者,虽说琴棋书画不能样样精通,但是这些现代美食却是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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