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晓琴离开了我的肩头,从我烟盒内取出两支烟,一同点燃,然后递进了我嘴中一支。
我正抽了半口时,她突然跟我说了一句,“他把指头吃掉了。”
这句话,呛的我直咳嗽,甚至连肺都差点给咳嗽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竟然能凶悍成这样,甚至我都能模糊的幻想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幕,那就‘咯嘣’‘咯嘣’的,咀嚼着自己指头满口鲜血的样子,一定是恐怖而又渗人的。
“最终,庞建军没有杀他,而是把他留在了身边。他很聪明,他也依靠他的这种聪明,成功的帮庞建军打下了很多地盘,踩下了很多的老大……”
舒晓琴还在说着,但我却觉得党国勋不见得是靠聪明打下的地盘,这个地界上人很多,而且谁也不见得就比谁一定聪明。但比狠,我觉得真没几个人会比他党国勋还狠。
连自己的断指都能说吃掉就吃掉的狠人,如果把这种狠劲用来对付别人,谁能承受,谁敢承受?
这一夜,舒晓琴跟我说了很多,直至最终说起了他们的感情。
自从党国勋跟着庞建军起,他就再也没有动过她。
起初舒晓琴以为党国勋是怕伤她的自尊,怕她遭受过别人的强歼后对那种事情会有一种恐惧。但后来她发现她错了,或许曾经是对的,但至少她发现时已经错了。
因为党国勋已经喜欢上了别的女人,那个曾经肯为她杀人的男人,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我觉得,这两口子都疯了,一个为了自己的女人去杀人,杀完后结果却喜欢上了别的女人。而另一个,则是放荡与礼貌并存,疯狂与哀伤同在。
这两口子,真的都疯了…… ♂丝♂路♂文♂学♂网*♂www.wen♂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