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有个坏习惯,除了称金龙作“小爷子”之外,一旦归来,或者叫他之前,都先行咳嗽两声,这不是病,算是谨慎的人一种暗号吧!
左右顾瞻了半响,也没见个人影。
不觉疑窦填腹,当即提气耳顺八方,凝神静听,遥闻南岭下有不少的脚步声急促踩踏,细细一数,竟达七八之众,不类师父的步伐,好奇心闷起:“这些人是谁,至此贵干?”
南山人迹罕稀,除却他师徒二人外,平素鲜少人往。哪怕是柴夫,一下子也决不来这么多之理,眉头凝锁,会不会跟那名小女子有关呢?疑窦既生,心神实难安下,不管是或不是,他都得小心应付了,可不能让人毁了老头子的清修灵地。
抄小径,绕奔下山,他是个果断之人,想了就一定会去做,不管前途有多么险恶,他也是断不退缩的。
山风迎午,吹过他的身子,凉飕飕的有几分爽意,面上微微一沉,原来他没有穿衣服,心想总不能这样子就去见人吧,欲回木屋穿好衣物再说,步子才起,余光不意瞥过,就在不远处有一堆物件映日反起强光,刺目得紧,他忙把双眼闭了闭,暗暗忖思:“那是什么东西,刺得眼睛生疼?”好奇心又起,当即抢去。
原来那里堆了几样衣服。
他宽心一笑,自语道:“呃,原来是些衣服,日光透过林叶洒照刺目,难怪……等等,这……”诸衣物入眼,件件清明,“这,这不是刚才被流水卷走的衣服吗?我的衣服,怎么却在这里出现?”
顾盼山野丛木,并无水源,更不见人往,试着捡起一件,确乃老头子亲自缝制不假。
老头子的手艺,他认得,喜欢以半股勾线缝纫。可能是老天爷眷顾他吧,不忍他光着身子见人才有此番厚赐,这么一想,心中也受用了许多,迎着山风一展,衣服竟是干的,秋意凉身,他也没去想那么多,匆匆即就穿上。
整装停当过后,那端山风渐大,吹过道旁一丛艾草,便听的嗤嗤声入耳,害他不得已转身侧目。
他自幼住在山上,除了对地理环境熟络之外,尚有一项本事,那就是对动物作息的规律别有研究。
初听此声,已知有野兽在附近出没了,他不但没有胆怯,反而手舞欢喜:“要是我把今天的晚餐准备好了,老头子回来看见一定非常欢喜,说不定准许我下山溜达一圈呢。”
为了山下的花花世界,他也是拼了,嘻嘻抚掌而笑,“今天的晚餐,不管你是谁,遇上小爷子我算你倒霉,下次投胎记得找一户好一点的人家托生,多有得罪!”蹑手蹑脚跃跃试前,不料嗖的一声长掠,一只大肥灰兔纵出,跃过他的头顶,向北蹿去。
李爷大喜若狂,嘿嘿地直抚掌心,一股不怀好意的邪恶从内心烧起:“妙妙妙,瞧爷我手段。”他在山上住了多年,也没见过这等肥大的兔子,就算是有,也变成了他的粪便啦。
他的激动之心完全被烧了起来,当时扬言,不抓到此兔,誓不罢休。
兔儿蹿入一处密草丛中便此失去影踪。
李爷追至此地,凭他多年经验开始四下搜索目标,看见叶草上沾留着的点点血迹,眸光讶异亮开:“此地并无人迹,怎有血光之痕?莫非……”目光打回,果见刚才兔儿逃过的地方,细微的血线接连,始才恍然大悟,原来兔子早已受伤不轻。
至于如何受的伤,他不便揣测,时下又凝神观察,窥见不远处一片短草,有急促的动物呼吸之息,大喜,就把身子一挺,掠去。灰兔还不明白是怎么一个情况,脖子已经遭人轻巧巧拎了起来捏紧,它想要挣扎,但卯足了劲也是不能够争脱魔掌的。
李爷开怀一笑,哈哈正视着它:“小样,瞧你还往那里逃?你是孙猴子,爷我便是如来佛!”兴致的高昂已经阻止不了他要大开杀戒的决心了,一模腹下,还确有几分饿了,准备回山好好饱餐一顿。
灰兔虽是不敌,但它那对灵动的眼珠子却含着某种恨色怒瞪着眼前之人,死也不肯眨上眼睛。
如此的怨恨,倒令李爷一凛,他是个修行之人,原知万物皆有灵性,说不定兔儿当真有什么奇冤,即温柔地摸了摸它,想跟它培养感情,看能不能通过念力去跟对方交流,同时打趣说:“你丫的为什么瞪我啊,是不是小爷我天生丽质,你在嫉妒我的美?”那兔儿一听此言,鼻头瑟瑟,竟滴出几滴血来。
李爷贼贼笑了一场,颇负同情之心,忖想既然晚上要吃它了,何不对它好点,手顺绒毛滑下套交情,因为他知道抚摸动物的绒毛最能增进感情,抽回手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愣住了,以为兔子能通人言,被自个的臭美恶心的要吐血。原来是自己想多了,畜生就是畜生,怎晓人语?
吓得退了一步,因为他的掌心满是鲜红,这绝不是对方的鼻血,赶紧拨开兔子的绒毛,又见腰身以下被人用刀片割开了一道口子,长约七八寸,血口未缝,热血正腾腾直流,显然刚遭毒手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