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慕清歌起床,金铃为她挽着头发。
金铃的一张小脸,都快要皱成包子了。
慕清歌看她如此,这才扭过头来问道:“金铃,怎么了?”
“小包子”这才说话:“小姐,你脸上的豆豆怎么开始结痂了,越来越难看了啊!那神仙,该不会,是故意整你的吧?”
“……”慕清歌听见金铃的话有些无语:“金铃啊,一般呢,我们的伤口先是出血,然后结痂,最后才会好是不是?”
金铃听见这话,恍然大悟:“小姐,你的意思是?你快要好了?”
慕清歌点点头。
虽然说,她还需要用两次药,才能确保这脸上的结出的痂子脱落之后皮肤恢复如初,不是,应该是比最初更好。
但是,这些话,还是不要对金铃解释了。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就好像金铃那一套套的针织手法一般,她也是听的一脸懵然。
所以,不解释更好。只要让她知道她这是在好转,就够了。解释的多了,徒增麻烦。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一阵响动。
一个灰头土脸的女子走了进来,跌跌撞撞的,将一个食盒放在了桌子上,用颤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小姐,你的早饭拿来了。还有,您要的豆浆。豆子是我昨夜连夜泡的,连夜磨出来的,请喝!”
金铃瞪大了眼睛。
这,竟然是红妆。
昨夜,看见红妆还是神采奕奕,一副趾高气昂,精神不错的样子。现在,她若是不出声,走在大街上她还以为是那个要饭的。
此刻,红妆的内心是崩溃的。
天晓得她昨夜经历了什么。
先是烧了两大桶热水,然后磨糯米粉做汤圆,然后磨豆浆……一直折腾到今天早上!
她红妆,虽然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但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娘亲就说过,她将来可以到大户人家做妾室,过上好日子。
进入丞相府,基本上没有做过什么粗活。都是一些端茶送水,因为她长得美,身材好,所以一般都是给大人物端茶送水才会叫她。
可昨夜……她算是被摧残的体无完肤了!
只可惜,那个致使她的人,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不好意思。
慕清歌只是瞥了她一眼,然后淡淡道:“行了,你放在这里吧。但是,我突然不想喝粥了,我想吃饺子,玉米虾仁馅的饺子。虾,要自己剥,虾线要挑干净。玉米,也要亲手薄,一定要完整,不然吃了我会肚子不舒服的!”
这话一落,可把红妆吓死了。
她立刻跪了下来:“小姐,求求你,放过我吧!我,我,我不敢了。我从今以后,一定悉心照顾小姐,不会做对不起小姐的事情,否则就叫我天打雷劈。还有姑爷,我,我一定不会觊觎姑爷一分一毫,我会……”
红妆声泪俱下的表着忠心,那模样,好不可怜。
慕清歌看着红妆此刻的模样,面纱下艳丽的红唇微挑:“我一直都说,劳动,可以开发人的大脑。你看,才一晚上,就变聪明了不是?记住自己说的话,现在,你可以下去好好休息了,这里还有五两银子,你拿着,自己去买些需要的东西!”
这话说完,红妆逃跑似的离开了房间。
金铃再次星星眼看向自家小姐。
小姐真是不一样了,懂得恩威并重。让这个红妆,不敢作乱。
只是……
“小姐,我觉得,让这个红妆陪嫁过去还是十分有必要的。都说鬼王……不不,那个霆王殿下嗜血残暴。而且,在某些方面,有虐待倾向,那些死去的王妃,就是被他活活那个死的!这个红妆去了,至少可以让她……”
金铃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慕清歌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一个手掌重权,在军中威望极高的人,一般不会太不靠谱。一个人,有追求,有思想,自然就会有权衡利弊的能力。
她想的很清楚,那就是去了之后,和他先和平谈判。他保她,在他身边相安无事,她会帮他研究一些适合与军队战争的毒药。或者,利用现代的科学知识,帮他完善他们的武器。
如果,谈不同。
某些方面喜欢虐待?
她也不介意奉陪。
她会用她的毒药,让她成为,躺在下面,被抽鞭子的那一个!
“金铃,不必多虑,这些不用担心。”
慕清歌的轻描淡写,让金铃慢慢释然。小姐这么聪明,没准,讨了霆王殿下的欢心,会长长久久的当上霆王府也不一定。
恩恩,会没事的。
这可是她家小姐说的呢!
吃过饭,慕清歌带着金铃去了账房。
她记性好,这慕敬言昨天晚上说过的话,她记得很清楚。他说要给她一千两买衣服首饰,还要将月银发给她!
这笔钱到手,直接再配两付药,她的脸就可以彻底的好了。
账房距离慕清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