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清歌今日起了个大早,因为,今日约了沐辰悦去替一个病人治病。
金铃为慕清歌随意的梳洗打扮完成:“小姐,你这痂子似乎已经开始脱落了,是不是马上就要长出新的肌肤了?然后,你的脸,就完全好了?”
慕清歌看着那脸上大块的红色血痂,勾唇一笑:“对!”
昨日,又用看一次药,基本已经快药好了。过两日,再洗最后一次,便可将余毒清理干净。到时候,整张脸就好像刚刚做完换肤一般,会变得又白又滑,肌肤更甚从前。
慕清歌正看着铜镜,微微勾红唇,却听见金铃小声的抱怨着:“小姐,今日也不让我陪你去吗?”
慕清歌扭头:“你不是觉得看诊很闷,所以,自己也不愿意去吗?今日,怎么?”
说话,突然想到了些什么。
“金铃啊,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看上沐辰悦了?所以,想要多亲近,亲近啊?”
慕清歌纯粹是促狭,觉得很有意思,不论什么时候,少女怀春,都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金铃却白了自家小姐一眼:“小姐,你说什么呢!我只是担心,小姐和沐公子两个一起,容易引起误会,毕竟,小姐已经是准霆王妃了。而且,沐公子长的那么帅,又那么有财,有风度,我怕小姐一时把持不住……”
慕清歌:“……”
她这话说的,将她当成见狼女了吗?见到帅哥就扑倒?
还有,那个所谓的误会,又是什么鬼?准霆王妃,只要她一天没有加入霆王妃,她就不算是霆王妃。而且,就在几天前,她还也是准宸王妃,结果呢。
慕清歌出门,金铃没有跟随,来到天医药馆的时候,才知道沐辰悦有事不会来。
不过,来不来都没有关系。
她虽然觉得这个美男比较秀色可餐,看着赏心悦目,但是,也不至于到少了他就不会治病的状态。
天医药馆的掌柜很殷勤:“小歌啊,东家告诉了我地址,我让这药馆的马车送你去吧!那边是郊外,距离还是有点远的。”
慕清歌点头:“那便有劳掌柜的了。”
慕清歌这是第一次坐马车,以前,只在马场骑过马。她曾经也看过一些穿越的小说,虽然没想到,这样的机会会落到自己头上。
小说你说坐在马车里,会颠簸的人想吐。在她看来,完全不觉得。
也不知道是马车车夫技术好,还是她原本就比较耐颠簸。
宽大的马车,车帘通风,尚算平稳。犹如一艘小船,在海浪中微荡,伴随着“骨碌骨碌”的车轴声,让人昏昏欲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突然停住了。
那沉闷的车轱辘生消失,慕清歌犹豫惯性轻微的往前一晃,皱起了眉头。
她正欲开口,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听见马车外,车夫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外面的人一阵狂笑,就好像一个恶霸,再嘲笑一只将要被他欺凌的弱鸡一般:“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你说,我们是什么人!”
这话,简直就是古代小说中,山贼的经典台词。
那么说来,她是遇见山贼了?
只是,这皇城的郊区,又不是山高皇帝远,怎么就会遇见山贼呢。
那车夫显然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吓的直哆嗦,差点从马车上掉了下去:“爷,我没钱,我只是一个车夫,偶尔帮人赶车罢了。对了,后面的那个女子,是天医药馆的大夫,她,应该有钱。”
说着话,就将慕清歌出卖了。
这马车,是天医药馆雇来的。
药馆里的马车,刚好今天早上有大夫出诊用了。
慕清歌敛眉,这人,也太不靠谱了。
不过,人对于突然发生的状况产生畏惧,也是十分正常的心里反应。而她,现在更多的想的是,该怎么应对。
透过车帘,慕清歌隐约可以看见,外面这些人,约莫有十几人。带头的,是个大胡子,还挺新潮,头上绑着个花头巾,活像顶着一只裤衩。
车夫的慌张害怕,以及出卖,并没有给他带来好的结果。
一个把利剑直接丢了过来,当下就刺中了他的脑袋,他都没有闪躲:“老子这辈子最恨没有骨气的孬种。”
慕清歌没有打开车帘,但是,那利器进入人皮肉的声音她太熟悉不过,刺鼻的血腥味道,随之而来。
这人,虽然可恶,但是,也不至于该死。
可见,外面的人,似乎有些丧心病狂。
慕清歌虽然爱财,但是,她从来没觉得钱财比她的命重要。
她将一个钱袋从车帘外扔了出去,那是她刚刚换的几十两碎银子。
“各位英雄,看不惯没有骨气之人,相比是绿林好汉,英雄豪杰。小女子感谢各位替天行道,杀了这个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车夫。小女子路过此地,这是几十两银子,还请笑纳。各位要钱,小女子给了,可否放小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