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了,临高县城外一片沉寂。刘明器的驻军在城外延绵数余里,星星灯火在黑夜之中闪闪烁烁……偶尔传来一两声角声和击柝声,在这不安的夜晚,显得格外恐怖。
中军帐篷里面,刘明器大马金刀的坐在当中,面前放着酒肉,他喝了一大碗酒,显得无比的兴奋。就在白天的时候,他率领的军队遇到了一小股几十人的叛贼,没怎么费力,就把这几十个叛贼给宰了,获得首级三十多个。
明代将校想要升官,最的就是首级,现在刘明器出师大捷,获得了三十多个首级,那自然是士气大振,他认为贼军不过如此,土鸡瓦狗罢了,所以刘明器下令埋锅做饭,犒赏全军,准备夜里突袭临高县,一鼓作气的荡平这些乱贼。
“今天的事情诸位已经看到了,那些反贼衣衫褴褛,手上只是一些木棒,连一把像样的武器都没有,反贼虽然势大,但在本官面前却是不堪一击,本官已经下令,全军准备,今夜子时,本官要突袭临高县!到时候收复了临高县,本官会上书巡抚大人,为各位请功的!”
“好,大人威武!”
“好,大人英明!”
几个百户听了刘明器的话,立刻叫好起来。武三在一旁也是连连拍手称赞。白天的战斗他们都亲眼看到了,那些黎人虽然叫做叛贼,但是和流民却没什么区别,一触即溃。其余来支援的军队
最快也要到明天才能来,如果今晚能够夺回临高县,消灭叛贼,那可是天大的功劳。
“胡大人,你看呢?”刘明器看到胡莱坐在那边没说话,故意问道。
“下官对军事上的事情不太懂,有些事情不太明白,还请大人指点一下!”
“哈哈哈!不懂就对了!本官今天心情好,你有什么不明白的说出来,本官替你解释一下!”刘明器哈哈一笑,显得十分的狂妄。
“全军白天经过了大半天的急行军,才到了这临高县城外,我刚才去看了,士卒大多已经劳累不堪,更何况城里的情况不明,就这么去突袭,是不是有些草率了?”
“啪!”刘明器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把酒杯都震到了地上。“胡莱,你若是再敢说这种有损士气的话,定不轻饶你!本官命令已下,再无取消的道理,否则士气必降!”
“既然如此,本官那就祝大人凯旋而归了!”胡莱明白这个刘明器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他虽然不太懂军事,但也知道夜袭讲究的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而且最的是夜袭的部队一定要是精锐才可以。毕竟这夜袭不可预测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胡莱已经见了刘明器那支千人的部队,说实话,人员老弱病残,装备破破烂烂,也就比那些流民要稍微好一点,这样的部队打打顺风局还好,万一碰到一点问题,那绝对会一溃千里。
“好,那这大营就劳烦胡大人压阵了!”刘明器原本是打算让胡莱带队去当炮灰的,但是一看叛贼如此弱不禁风,这可是个立功的大好机会,万一要是打草惊蛇让他们跑了,那自己就算能够收回县城,那没有足够的首级,这功劳也会缩水一大半,所以干脆就让这个胡莱现在大营里面呆着,有什么事情等打完这一场再说吧!
话不投机半句多,胡莱领了命,转身就走出了帐篷,他有一种预感,今晚的夜袭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他现在要就要做准备,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胡莱这次随军,将五十名家丁全部带了过来,每人随身带了三十发子弹。不是胡莱不想多带子弹,只是实战和打靶不一样,消耗的子弹可以统计出来,发出去的子弹如果太多,难免不会被有心人私藏起来,再说自己手里面有聚宝盆,如果到时候情况危急,子弹不够了,大不了消耗能源直接产出。
胡莱在大营里巡视了一番,最后来到存放辎重的地方,胡莱的家丁被刘明器安排在和民夫在一起。经过这么久的训练,每个家丁的面貌都焕然一新,全部安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起,仔细的整理手中的步枪。
“王大山!”
“属下在!”
“告诉家丁,子弹上膛,今晚随时待命!”
“是!”
的时间总是过得很慢,胡莱在帐篷里面来回走动,思考着问题,突然外面人影跳动,马鸣叫不断,胡莱心里知道,刘明器准备夜袭了,他连忙叫上梅乾和刘嘉出了帐篷,登上临时瞭望塔观察。
夜里漆黑一片,仅靠月光才能勉强看清。刘明器是去偷袭,自然不会点火照路。突然城下火光一闪,炮连天,从城内冲出一支骑兵,呼啸着呐喊着,冲向了刘明器的队伍。与此同时,另外一队人马也像潮水般地从隔壁的树林中,向刘明器的右翼攻了过来。沾了火油的弓箭,流星般地射了过去,沾到人的身上,非死即亡,火焰映红了深夜的夜空。随风四散飘舞,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焦烟的味道。
埋伏在两旁的叛军见诱敌成功,大为振奋。不知道谁大喊一声:“弟兄们,活捉官军,在此一战,冲啊!”
“冲啊!”只听惊天动地一声炮响之后,四周燃起千万只火把,照得临高县城门口如同白昼。不计其数的黎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