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狗屠和他母亲而言,在燕国的生活,和来到赵国后是大不相同的。
他家世代都是蓟城人,父亲去世得早,他就靠继承那把屠狗的尖刀过活,成了西市年纪最小的屠子,木讷但不肯受欺,这横小子挡下了觊觎他家铺子的贪婪视线,得到了一个安生立命之地。因为他尤其擅长屠狗,几年下来,街坊们便都叫他狗屠了。
“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犬豕之物,主要供应给士人、富商,不是一般人,一年到头都不得几次肉食。所以能来狗屠肉铺前看他解狗的,多是一些富裕士人的舍人、门客、主妇,欣赏狗屠的刀工,仿佛成了他们无聊生活的一种消遣。
狗屠一般是天未亮就起来磨刀,从狗贩子手里买下活狗,而后,就坐在晨曦里慢慢饮下一盏烈酒,随后捋起袖子,一手持利刃,放倒不肯引颈受戮冲到街上乱吠的恶犬,再将其大卸八块。
虽然狗小,骨头也易砍,他演绎不出传说中的庖丁解牛般的神乎其技,但砧板上飞舞的刀斧,依然让来卖肉的人看得目瞪口呆,末了还夸他一句:”好刀法!“而狗屠只是抹了抹手上的血污油腻,憨厚一笑。
燕国有一句俗话:伏羊冬狗,夏天最宜食羊,冬天最适合吃狗,狗头狗腿甚至是狗鞭,都是抢手的好东西。至于肉的成色好坏,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新鲜肉色泽鲜红、发亮且水分充足,变质的狗肉,颜色发黑、发紫、肉质发干。病狗肌肉中藏有血块、包块等异物。被毒死的狗,肌肉之间的血液不凝固……
狗屠为人本分,卖的肉都是头天刚宰的,也从不缺斤少两,于是他的铺子前总是人满为患,几年下来,他虽称不上富庶,但自己和老母亲温饱无忧,还能攒下娶妻的钱帛。
他并未因此引来同行嫉妒,因为狗屠为人大方,每日因要照顾老母收摊很早,给其他肉铺留出了机会,也常用多余的肉食、骨头接济街坊邻居,得了一个”侠义“的好名声。附近的游侠儿还邀请他入伙,被拒绝后也不敢强求,依旧对他恭恭敬敬。平日里狗屠走在街上,不论是开店摆摊的商贾还是走街串巷的小贩,都亲热地跟他打着招呼,当真是无人不识,这种生活虽起早贪黑,与血污打交道,入不了士大夫的眼,倒也逍遥自在。
他就这么凭本事在这座城池里安身立命,一过就是十年,狗屠之前从未想过,有一天他手里屠狗的尖刀,会用来杀人……甜心保镖:黑魔校草擒爱记
在这个本该好好做生意的冬天,他惹上命案,一怒之下杀了那横行霸道,欺压邻里的豪侠,以至于被官府定了罪,流放去燕人也闻之色变的辽东,半道上还差点被不怀好意的差役给勒死,在绳结套在脖子上,意识逐渐模糊之际,狗屠唯一后悔的,就是连累了老母。
不成想,已经一只脚趟入鬼门关的他,竟被一群蒙面人救了下来,为首的大汉一口赵国口音,自称是长安君的门客鲁勾践,长安君壮狗屠的义举,才让他们来营救他,并假扮成商贾,将他装在木桶里,运回了都城附近。
更让狗屠惊喜的是,长安君还救下了自己的母亲!是夜,母子二人死里逃生,少不了一场抱头痛哭。
“小人燕市狗屠,多谢长安君救母之恩!”
大人物轻轻的举手之劳,对于他们这些小人物而言,却如蒙大赦,狗屠感激涕零,连连稽首三次,表示对长安君无以为报!
长安君年纪虽轻,身份虽贵,却没有丝毫傲慢,他和蔼地扶起狗屠,夸奖他是“义薄云天”的好汉子,说得狗屠自己都有些害臊,而后又问起他今后的打算。
“我出城时,壮士已成了燕国的通缉要犯,被司寇全城大索,追捕的告示恐怕没几日就要挂到辽东、督亢这些地方去,这天寒地冻的时节,汝母又体衰,莫不如继续跟着车队。”
狗屠心有所动,但还是拒绝道:“小人已是罪人之身,岂敢再连累了长安君?”
此言一出,鲁勾践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在他们眼里,燕国的律法,官府的通缉,完全算不上什么,他们的公子,岂会在乎那些东西?
明月也笑道:“我护送燕后回邯郸归宁,沿途关隘,绝不敢阻拦!壮士大可放心,在此安心养伤,汝母也会安排在马车上,让婢女照应周到。”
就这样,狗屠和他母亲就被装在马车上,一路到了赵国,在进入赵境后,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下车来走动了,回首望着栗树和枣子树抽出嫩芽的燕境,有些愣神。爱丽丝学园之鸳紫守望
他本以为,他的一生都会在蓟城过活,娶一个算不上漂亮但是必须贤惠的妻子,好好孝顺老母,而后就生儿育女,继续在燕市里过活。或许可以用屠狗攒下的钱帛为他们寻其他好营生,那些狗虽是畜生,可也是一条性命,他母亲就经常在唠叨,杀生杀多了,有伤子孙福祉……
狗屠万万没想到,短短半个月里,他的生活就经历了剧变,过去的安稳生活全没了,成了逃犯,还跟着一位外国公子离开了故乡,他隐约有种预感,蓟城,大概是再也回不去了。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