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记得上次坐面包车,从城南到县城南门,大概用时十五分钟,而这次,坐林可儿的摩托车,绝对没超过五分钟,就是这么的嘚瑟,就是这么的风驰电掣,以致于当我看见那家饭店,反应过来,叫林可儿停下的时候,摩托车已经开过了上百米,只得掉头再骑回来。
“庆国杀猪菜,看着就好有食欲的样子。”林可儿抬头看看饭店照片,熄了火。
我下车,活动了一下右臂,刚才在车上,肌肉和神经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反倒没觉得伤口有多疼,不过一松懈下来,痛感加剧,是不是应该喝点白酒止止疼,林可儿下车,就那么背着刀进了饭店,里面有几桌客人,纷纷看向我俩,多半,可能是看林可儿身上刚才被我扶着的部位吧,被紧身皮衣包裹,显得出类拔萃。
“老板,有包间吗。”我赶紧问,过去挡住了林可儿。
“有有,楼上请。”老板出来招待,引领我们上二楼。
我点了一锅猪肉炖粉条,又点了几个东北特色菜,让老板快点上,我早就饿坏了,现在胃已经没啥事,可以吃些东西。
“你平时骑摩托车带人,也这样扶着吗。”我伸出两手,虚空抓了抓,开玩笑道。
林可儿低头摸了摸自己那个部位:“我从来不带男人,你是第一个呢。”
“是因为我帅吗。”我感觉她很放得开,便不再拘谨。
“因为你是阿花的蓝朋友啊。”
“噢,你跟小花很熟。”
“我现在是孙总的保镖,代替阿岚的职位,每天都听阿花说你怎么好、怎么好,说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搞得我都有点喜欢上你了呢。”林可儿摘下后背的武士刀,横着放在了桌上,好精美的武器。
我点头,原来是小花帮我吹出来的效果。
“不过见了面才发现……”林可儿撇了撇嘴。
“怎么,没想象中那么好吧。”
“不是啊,比想象中还要帅,等你下次去我们粤州,我带你去潇洒,好不好。”
“什么叫潇洒。”我皱眉。
“就是带你去开房间啦,不单有我,我再多给你找几个小妹妹。”林可儿挑了挑眉毛。
说实话,我脸有点红,从未见过如此轻浮之人,比赵倾城说话都直接。
“好啊,一定去。”我顺着她的话说,俩人嬉笑着,聊着聊着,林可儿更过分了,居然直接问我的尺寸,时间长短,还要验明正身,搞得我一脸窘迫,幸亏老板来上菜,林可儿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食物上面,我才得以摆脱尴尬。
吃了半个多小时,二人都吃饱了,结账出饭店,我说回去吧,挺晚了,林可儿说不回,都到敌人老巢了,逛逛呗。
“啥意思。”我皱眉问,“你想提前动手。”
“放心,这是孙总的意思。”林可儿笑笑,“告诉我那个小畜生家的地址,我去砍几个人。”
“不行,太危险了。”我正色道,即便是孙大炮的意思,我也得阻止,龙歌的大本营,肯定有抢手保护,武士刀再厉害,难道还能劈子蛋不成。
“嗯……”林可儿想了想,“那我也不能白来啊,你随便告诉我一个地方,让我砍几个人好回去交差。”
我掏出烟,点着一支:“可儿,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去趟局子,把我在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包括证物什么的,不用砍人,就是要展示威慑力,给他们个下马威,让那些穿制服的心里发慌,等明天大战的时候,他们就该怂了。”
“杀人诛心,这招不错。”林可儿冲我竖起大拇指,戴上皮手套,“听你的,上车。”
我紧抽了两口烟,丢掉,戴上头盔上车,依旧扶着那两个球形把手,为林可儿指引制服们的大本营的位置,在北门,离喜儿家不远,虽然在县城里,但是林可儿开的还是那么快,过红绿灯都不减速,直接冲从两台车中间穿过去,又吓得我一身冷汗。
三分钟后,到达大本营门口,林可儿没有熄火,回头对我说:“两分钟,如果我没出来,你自己骑回去。”
“好。”我也没废话,自己有伤,跟她进去也帮不上啥忙。
林可儿向后靠进我怀里,抬起右腿,从车把方向下来,从背后抽出武士刀,勾着头直接走向门卫亭,里面执勤的制服男还没反应过来,林可儿就已经出刀,直接把门卫亭的玻璃给劈开,哗啦,玻璃碎裂,纷纷掉落,刀刃恰好停在制服男的脖颈处,制服男吓得都呆住了,林可儿翻转手腕,武士刀从制服男的的头顶越过,从后面给了他脖子一下,不过用的是刀背,力度骇人,制服男直接晕倒,趴在了桌上。
“干什么的。”院内传来声音,林可儿抽刀,掠身冲了进去,我看不见,滑到摩托车座位上,双脚蹬着往前挪了几米,来到大门口,这回能看见了,只见三个制服男躺在院里,林可儿已经进了亮灯的值班室,嘁哩喀喳一顿乱砍,里面的两个制服男的身影,也倒了下去,林可儿出来,抬头看向二楼,二楼有一个人,没吱声,直接掏了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