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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起身相送,送到门口,听见人家在打电话,都很知趣,没有追出去。
“哪个首长啊。”张少忠声音消失后,胡彪小声问了一句。
“不知道,该不会是那位吧,很久没他消息了。”孙大炮坐回沙发说。
“咳,咱还是少议论这些事儿比较好。”张国华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摘下大盖帽,擦擦脑门上的汗,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刚才跟张少忠挨着座位,紧张的。
“老张说的对,咱还是少议论为妙,接着讨论吧。”金波说。
几个人继续讨论,还是关于我的那个议题,不过张少忠离开,气氛轻松了许多,五个人都认为,我应该低调行事,但关于怎么低调,每个人的看法略有不同,经过交换意见,最终,五人达成了如下共识,也就是所谓的会议纪要的终稿。
一,张东辰回到学校,好好念书,不许再在社会上打架斗殴,除非被惹急了,没办法的情况下,方可出手。
二,张东辰不许碰抢,不许随身携带管制叨具。
三,出院后,张东辰必须住校,除非学校放假,否则禁止出校门,当然,有特殊情况例外,须报“张东辰成长委员会”批准,金波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长。
四,也是最后一条,禁止张东辰以任何形式介入县城江湖事务,商业除外。
上述四条,基本算是把我给软禁在育才里了,可谓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幸好,这个条约有个期限,为期半年,等九月份,我升入高二,前面的三条,自动解除,但最后一条,关于不让我参与江湖事的条款依然有效,到我高中毕业,方能作废。
说到底,全是为了我的安全。
此后的一个月,我都在医院里消停地养伤,和上次住院一样,赵倩、江影帮我把教材搬过来了,在这边自学,遇到问题,积攒起来,到周末赵倩会过来给我答疑,她也解决不了的,带回去问老师,再告诉我,这样能跟上教学进度,避免课程落下太多。
一个月后,我顺利出院。
这一个月里,发生了几件事情,我觉得有必要交代一下。
第一,龙歌事件,各方都选择低调处理,没有涉及官司,就当没发生过这事儿,作为导火索的我的案子,也被注销了,档案里写的是误抓了我,凶手另有其人,已经伏法(找了个在事件中死亡的人代替了之),后续处理方面,双方死伤的人员着实不少,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孙大炮负责出钱。
第二,龙歌的爸爸,在事件一周之后,心脏病发作,猝死,龙家只剩下一个龙天云的大哥,还有龙天云的女儿,龙晓钰,龙家的庞大产业,和大部分的员工,都被胡彪继承,但胡彪也算讲义气,给了龙天云大哥一千万,足够养老,给了龙晓钰一千万,因为没有监护人,先寄存在公司里,等她成年,或者有需要的时候再支取,金波负责监督这事儿。
第三,龙晓钰辍学了,成天在家里呆着,听说,最近开始写网络小说。
第四,昱忆伤愈,和孙大炮一起回了南方;林可儿的失忆症得到根治,但左腿救不回来,膝盖以下,装上义肢,我向孙大炮请求,把她留下,把蔚岚放回去继续当保镖,毕竟这边没有江湖事,我不再需要蔚岚的保护,孙大炮说不用,他有昱忆就够,答应把蔚岚和林可儿都留下,给歆芸帮忙。
第五,浩哥因为之前从龙天云家里分了出来,没有被波及(事件中他和金馆长一家都被龙歌派人控制了),胡彪跟金波关系好,便把老金的女婿浩哥招到麾下,成为二把手,也是县城江湖的二把手,未来的天王。
第六,上面提过,宋佳和歆芸,必须要走一个,不出所料,走的是宋佳,她辞职了,临走前,宋佳在病房陪了我一晚上,想按照许诺,跟我办事来着,但因为我腿上有伤,没能成功,约定等夏天回来时候再办。
基本就是这些,还有些小事,无关紧要,在这里我就不讲了。
出院的那天是周六,我恪守四项基本原则,谁都没告诉,早上让小月(一直照顾我来着)帮我办完出院手续,收拾收拾东西,抬下车,昨晚我就让蔚岚帮我把佳美开来了医院停车场,装好东西,我问小月,要不要跟我回去,进我公司里帮忙,小月说不去了,她又不会干啥,还是回家帮她爸打下手好了,她爸刚把清河门医院承办下来,很忙,正缺人,我也没勉强,要开车送她回去,她说不用,自己打车走,让我路上小心。
送小月上了出租车,我回到停车场,坐进车里,按下车窗,先抽了一支烟,已经是三月份下旬,开春了,气候正好的时候。
抽完烟,启动车辆,这是自动挡的车,用不着左腿,慢慢开出车位,适应适应,我开车出来,走中华路,迎着朝阳,本县城而来。
远远看见育才的时候,我想了想,进校门就得守规矩啊,就不自由了,还是别着急进去为好,反正今天是周末,我又住了一个月医院,小小地放松一下,也是可以的嘛,对不对。
自我安慰一番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