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兴致勃勃的三个人,在我将问题抛出之后,都是陷入到了沉思当中。他们的眼神不约而同的都落在了那块发亮的水泥地上,显然在思索着具体答案。
我没有催他们,一来是他们三人本身就缺乏刑事侦查的经验,理当多家磨练。二来每个人的思维都是不同的,考虑问题的角度也是不同的,相应的所用时间长短也会不一样。
小胡是派出所的片儿警,虽然他对于刑侦工作显得比较外行,但胜在从警时间长,所以第一个开了口:“许队,第一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对这块水泥地进行冲洗,最大的可能就是抹灭证据。而且我相信这块水泥地并不是随机选择的,而是有着事先的筹划性。”
“为什么这样说?”我引导着他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很简单。”小胡毫不犹豫的说道:“这块水泥地距离水池很近,确切的说是距离下水道很近,非常容易进行清洗,这就是犯罪嫌疑人做出选择的初衷。”
“不错。”我点点头:“如果来到此地的真是犯罪嫌疑人,那么你所说的一切十有八九就是他当时所考虑的,因为这里是最容易抹灭痕迹的地方,下面说说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暂时还没有想明白。”小胡说完又陷入了沉思。
“我回答第二个。”小宋把话接过去说道:“我觉得当时地上留下了脚印儿。”
“怎么讲?”小宋刚刚走出警校不久,经验欠缺的短处在此时彰显无遗。
“因为这里靠近水池,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踩到了水渍,鞋底湿了以后势必会留下脚印儿,所以他(她)才会对这里进行了清洗,目的就是为了抹掉痕迹。”
“错。”我直接否定了他的话:“如果真如你所说的一样,那他(她)的脚印儿永远都不可能彻底的抹除掉,要知道使用水管进行冲洗是具备喷溅性的。而且你之前的假设也是不成立的,要知道这座院子已经废弃很久了,没有人使用水管的情况下,水池旁边怎么会出现水渍呢?”
“如果水管漏水呢,如果他光脚进行的冲洗呢?”小宋不服气的反驳着:“他(她)先将自己的鞋脱下来,冲洗完之后再把鞋穿上,这样不就能造成我们看到的现场了吗?”
“不。”我摇摇头:“你所说这些,其他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采用,但是犯下这两起凶杀案的凶手绝对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小宋不解。
“因为他的犯罪思维逻辑。”我引导着他说道:“你觉得能将巨人观案做到几乎毫无破绽的人,能利用‘动物电’操控尸体去开车的人,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吗?”
“万一呢?”小宋继续辩解着。
“没有万一。”我尽量让自己的口吻严厉一些,只有这样才能给这个初出茅庐的臭小子一点儿警醒:“通过前两起案件我们能够窥探到犯罪嫌疑人不仅狡猾和狠辣,犯罪思维逻辑也是缜密无比的。他不可能不清楚脱掉鞋子的后果,一是这样耗时更长,第二是不利于逃跑,所以我才说你的设想是不成立的。”
“那当时发生了什么啊?”小宋有点儿迷糊了。
“杀人。”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小胡说话了。
较之刚入职的小宋来说,小胡要资历深一些,毕竟他参加工作已经有大半年了,而且他本身就是从事的刑警,所以看问题要更加接近本质。
“说说你的理由。”我不得不承认,他所说的这两个耸人听闻的字眼儿,的确最近接我做的现场还原,不过我必须听听他做出如此结论的推断过程。”
“我的理由很简单,无论犯罪嫌疑人之前有着怎么样的准备,如果仅仅是他(她)一个人的话,都是没有办法同时将龙立新和朵朵制住的,这就需要尽快做出一个取舍,所以我相信龙立新就是死在这里的。因此地面被冲洗过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清除掉地上的血迹。”小胡说话时很自信。
“你是唯一接近真相的人。”我给予了他真诚的赞赏。
“接近?”不过小胡很快就听出了我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许队,你的意思是说,我对于现场的还原不正确,事实跟我的结论还是有出入的对吗?”
“是的。”
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我才说道:“你的结论对了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冲洗地面,就是为了抹除地上的血迹。但同时你也推断错了一点,他并没有在这里杀人,而是刺伤了朵朵。”
“刺伤了朵朵?”小胡皱了皱眉头,接着说道:“有什么根据吗?”
“当然。”我早就知道他会这样问,不假思索的说道:“你们想不想听听我做出的推断?”
“想。”他们同时点头。
我的现场还原如下:
案发当日龙立新带着朵朵前往光明小学,因为快要迟到了所以他们选择了这条小路,殊不知就在他们踏上这条路的时候,筹谋良久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藏匿在了这里。透过这一点我们能解开另外一个困惑点,朵朵上学之所以迟到,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