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锦衣卫,首先要为圣上安危负责,其次所作所为要对得起天下黎民百姓!”刘知远看着手里仍在滴血的绣春刀,默默地站在原地等着那些士兵开火射杀他。
“好一个大明帝国的血性汉子!有勇有谋,敢作敢当!”这时候出现一位军官,他身穿一身黑色的大衣,他自称是大汉帝国北庭行省中山郡亲王,并且为此前发生的不愉快道歉。
一位亲王愿意向锦衣卫道歉,这简直不可思议。
“鄙人是北庭宗室成员,中山靖王刘胜。统领五十万大军,封地三千里。此次前来,是挑选新的卫队士兵。”刘胜今年五十有六,他希望能从大明锦衣卫里挑选合适的卫队士兵……当然多多益善,他希望这里全部的锦衣卫都加入他的部队。
“汉朝不早就灭了么?难不成这里是桃花源?陶渊明老先生写的桃花源记?”刘黄不相信这种事情。
“原始的小子们,宇宙中有数不清的星球……我和你们这些孩子说这么多有什么用?赶紧给我回答,加入我们,或者死!咱们都讲汉语的我就不跟你们啰嗦了!”刘胜迫切希望他们加入他的军队,因为整个汉帝国在与玛雅和德国作战,伤亡惨重。
“成交!成交!反正不过就是换个皇帝喊万岁吗,货物什么的不,选好人站好队才是关键!”刘黄和他那侥幸捡到小命的钟氏兄弟都是市井流氓心理,活命要紧,那些瓷器丝绸就当是见面礼送给中山靖王了,跟着亲王混还能没钱赚?
刘知远则是一副关云长心态,降汉不降曹,说自己加入汉朝军队却仍然效忠大明帝国,绝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剩下的两千多锦衣卫都跟着千户大人的脚步,决定加入汉朝近卫军。
“走吧!我现在封你为大汉中山郡军队少将卫队长,统领你的这些锦衣卫,不过你们都要去接受现代化训练!我可不希望你们到了战场上无缘无故的送命!”
“那我呢?我们呢?王爷,我们都是汉家子弟,也给我们个官衔吧!”刘黄也厚脸皮的要官衔。
“小伙子!你才二十,你们三个跟着那些锦衣卫去接受训练吧!”刘胜看着刘黄这个小年轻笑着说,“年少轻狂,谁都有过啊。”
随后刘胜又告诉他们必须剪短头发,不能留长发,“你们保留着汉家风采我很欣赏,不过这么长的头发和这么高的发髻是没法戴钢盔的,剪短点,像我这样的大背头,或者那些小伙子们的平头,哈哈,我很看重你们兄弟,别辜负我的期望!”
“我们就要飞黄腾达啦!生当鼎食死封侯!凌云壮志未曾酬!今天高人来提携,他日……”刘黄作诗只会做打油诗和三句半。
“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刘知远则满怀雄心壮志,要做出一番大事业。
我们的舰队即将抵达,准备接亲王阁下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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