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林小雨推着费云南走到书房里。
两个人正在打情骂俏的时候,一阵清浅的敲门声响起。
她走过去开门。看见费云芳满脸笑容地站在门口。问她:“小雨。陪姑妈去散散步,好不好?”
闻言,她转过头征求男人的意见。“我出去一下,行吗?”
他的嘴唇弯成一道好看的弧度。笑着说:“去吧。不过,别回来太晚。”
费云芳瞧着他那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忍不住打趣他道:“云南,真想不到。你会变成一个媳妇儿迷。”
听到这话,费云南得意地一勾唇,大言不惭地说:“目前我还处在‘媳妇儿迷’的初级阶段,以后仍需努力。你说是吧,老婆?”
她捂着嘴轻笑了一声。懒得跟他逗贫,挽住费云芳的胳膊。柔声说:“姑妈,咱们走吧。”
费云芳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没再说什么,跟着她往院子里走去。
“小雨。觉得美国有意思么?”费云芳满目慈爱地问道。
“刚去的时候不太习惯,吃不好也睡不好。”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她不禁叹息道。“怪不得人们都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就算美国再有意思。也不如待在国内舒服。”
费云芳扯了扯嘴角,讳莫如深地问道:“那你为什么一声不响跑出国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她觉得实在难以回答,现在肯定不能对姑妈说出真相,可是一想到要骗她,心里涌上了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正在踌躇之际,突然听见某种动物的惨叫声,还伴随着女人的怒骂声。
“畜生,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两个人都听出了蓝秋月的声音,连忙疾步向前走去。
果不其然,蓝秋月正踩在一条黑色的泰迪狗身上,她的双眼瞪得溜圆,吩咐站在身旁的佣人说:“拿棍子打死它!”
佣人觉得有点儿不落忍,迟疑了片刻,蓝秋月一看,破口大骂,“混账东西,愣着干什么?你也听不懂人话?”
见状,费云芳赶紧上前询问情况,“嫂子,先消消气,这只狗怎么招惹你了?”
蓝秋月斜睨了她一眼,心中暗骂她多管闲事,嘴上说出来的话倒还算客气,“我本来走得好好的,它突然扑上来把我的裙子给咬破了。这条裙子可是我在意大利订制的,是今年的限量款!”
说罢,她指了指裙尾处的破洞,眼底划过一抹狠厉,鬓角有一条青筋轻轻跳动着。
费云芳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劝她道:“这种狗只是比较粘人,它是来向你示好的,并不是成心要弄坏你的裙子。嫂子,咱没必要跟它置气,回头气坏了身子,得不偿失。你要看它不顺眼,直接让人把它送走就行了,这样处理行不行?”
“不行!”蓝秋月坚决地否定了她的提议,妆容精致的脸庞瞬间变得邪佞,厉声道,“这种畜生,留着就是祸害,这回只是咬了我的裙子,下回就该咬人了。”
话音落下,她朝佣人招了招手,低吼一声:“给我打!”
这时,林小雨也赶过来劝她,低眉顺眼地说:“妈,求求您放过它吧,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
蓝秋月瞪了她一眼,嗤笑道:“我的事,你有什么资格管?”
这话听得着实令人牙痒,可是对方毕竟是自己的长辈,她也不能当面顶撞,让自己的婆婆下不来台,只好拽了拽费云芳的袖子,示意她再说两句。
“嫂子,小雨说得对,还请你手下留情。”费云芳的眉头皱得很紧,不断转动着手里的念珠。
“狗命怎么能和人命相提并论?”蓝秋月冷嗤一声,笑得阴恻恻的,使劲用高跟鞋踩了一下小狗,它疼得发出“嗷嗷”的叫声,看起来很是可怜。
蓝秋月扭过头瞪着佣人,厉斥一声:“还想不想在费家干了?赶紧动手!”
佣人迫于无奈,只得抄起棍子,朝着小狗的头打了下去。惨叫声不绝于耳,听得人一阵阵心里发紧。
没过多久,小狗就被佣人活生生地打死了,尸体上一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费云芳实在看不下去,急忙移开视线,开始为小狗念经超度。
蓝秋月的脸上没有一点愧疚之色,勾唇冷笑道:“至于嘛?杀个狗算什么,还要为它念经?!”
语毕,她不屑地轻哼一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小雨围观了全过程,一股凉意瞬间从头顶灌到了脚底,不禁打了个冷颤。
姑妈和婆婆就是两个极端,一个心软,一个心硬。
从婆婆对待自己儿子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来,她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一言不合就会迁怒于其他人,没有半点儿慈悲之心。方才,婆婆那副狠厉的模样,真是让人看得胆战心惊。
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浮现在她的脑海:在费家发生的这些命案会不会跟婆婆有关?莫非她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想到这里,她顿觉呼吸一窒,像是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由头到脚底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