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疏的来往的人群里,沈月一张亚洲的脸蛋很是惹眼,从包里拿出一顶鸭舌帽罩上。抬手招了一辆的士,“去步行街。”
沿街的商场里,简单的吃了些早餐,沈月走进一家百货商场里。买了一堆的衣服鞋子,当然还有化妆品等等。
卫生间里,沈月将全身上下都脱了精光,而后从一堆新衣服里挑出来一身换上,将长直发盘起,拿出来方才从一个妇人包里偷来的深棕色假发,罩在了上面。带上了蓝色的美瞳,而后化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妆容,俨然变身成了一个外国妞。
将之前穿过的衣服,连同背着的包包,统统丢进了一旁的垃圾箱里,只留下了方才从银行里提取的一些现金,和剩下的买来的新衣服。
稍作整理,看了看镜子里那个浓妆艳抹的俏女郎,同原先的素颜的自己反差极大,不熟悉自己的人,一定不会认出来。没有人会想到方才还是一个村姑似的女人,走出来的竟是一个摩登女郎。
而后沈月继续搭了的士,开始在这个城市里转悠,每每停下来一个地方,再次疯狂的购物,然后在换上另一身新衣服,另一幅妆容,再接着转悠。
一直折腾到下午五六点钟,沈月才在路旁的一处小宾馆里落了脚。想必林宇的人是不会找到自己了。毕竟几年前的沈月,就曾用过这一招躲避了当年特工局的人跟踪。
“给我一份晚餐,外加一张地图送到我房间里,谢谢。”沈月付了房费,转身走去了二楼。
既阴暗又潮湿的楼梯道里,许是因为接待过各种各样的人群,散发着刺鼻的令人作呕的霉气味,这样一个干净而清新的城市,竟然也会有这样的客房。怪不得哥德堡人见到晴天就像见到天神一样的激动。
还没有走去房间,各种吵杂的声响,透着那层薄薄的木门传到沈月耳朵里来。记得那时跟程昱来到这个城市逃亡的时候,两人住过地下室,大桥的桥洞,废弃的工厂那个时候虽然过的艰苦,可心里却是被塞的满满的。不像现在,口袋里被金钱塞的满满的,可心里却是空落落的。
不是没有想过,将这颗早已死寂的心给塞满,只是刻意为之的结果却是无能为力的恐慌。除了程昱,这些年再没有人到过那里。
朝床上重重的一躺,晃悠了一天的疲劳感,像是做了桑拿一样,被蒸腾出去。随手将地图摊开,沈月用手指滑动着自己这些年去过的一个个城市,却发现天南海北,哪里都有她的足迹。
只是世界之大,还有很多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可究竟定居在哪座城市,能不被他们这群摆脱不掉的恶魔找到呢。
而接下来的自己,又将启程去往何方世界很大,能驻足的地方,很多。可能让心安定下来的地方,又在哪里呢。
一只启开的可乐瓶盖,在大拇指与食指之间被人一弹,上升到了空中。沈月顺着瓶盖上升的瞬间抬头看去,却在这样的一瞬间,一张脸毫无征兆的闪现眼前,这些年,想忘却怎么也忘不了的一张脸。
听那个叫林宇的男人说,他的尸体葬在了公寓的后花园,也不知是真是假。
突然好想去瞧一瞧,把这些年来一直想着告诉他,却没来得及说过的话,都讲给他听。告诉他,自己不会和他葬在一处的,因为如果有下辈子,还是不要相遇,不要相恋的好几年前的沈月,心里一直在仇恨着很多人,包括特工局,包括黑影组织。是他们,安排了她与程昱的相遇的。
可是,安定了这些年,她逐渐想清楚了,相遇是上天的安排,可选择跟了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决定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一颗满怀着仇恨的心,逐渐沉沦的呢?
或许是那一次,在所有人都抛弃了她的时候,在她被人逐出特工局的时候,一双手就这样伸了过来,不如跟我走吧。
不如跟我走吧。
或许是在那一次,他开着一辆不知从哪里偷来的破车,直接闯进了她的院子里。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打开门看到的,是浑身都是血的程昱。
沈月小姐,我是程昱,可还记得我。
几个月未见,他竟然落魄成这样。
我不认识你。
就在沈月将房门关上的那一刻,一双宽厚的满是伤口的手掌浸满着鲜血,抵住了即将合上的房门。
你放手,你再这样的话,我会直接报警。
即便这个男人,曾经在她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帮助过她,可他毕竟是黑影组织的人,这种敏感的时候,最好不要和他有任何的交集。
沈月小姐,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们素未相识,我不认识你。
就这一次,好吗?求你了肩头一处枪伤,染了满身的血,鲜血顺着他的外衣往下流淌着。沈月没有说话,可门外的警笛声四起,特警们在门外的大街上一遍遍的追踪查询。
我知道你讨厌我,我也知道,我曾经带给过你伤害,可沈月小姐,我从来没有勉强过你。你起先暗杀我没有得手,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