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大城市的人和乡下人一样没水准,他们看我的眼光,和那些乡下人一样,充满了厌恶和鄙夷,不过,却没有人用石头砸我了,我猜想,很有可能和城市里的石头比较稀少有关系。
虽然也有好心人丢了一块面包给我,但我没有吃,只用眼角瞟了瞟。
古人有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谁教我的我忘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有人教过我这句话,我知道我不是神童,不可能从娘胎里就知道这句话。
矜持只坚持了三秒,三秒钟之后,我就捡起了面包,两口吞了下去。我是疯子,不是君子,起码在其余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疯子吃人家施舍的面包,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根本就没有人在乎一个疯子会不会有自尊!
可我知道我自己是在乎的,我忘了是哪位哲学家说过:“如果连自己都不在乎自己了,那这个人就完了。”所以我决定再碰碰运气,找份工作。
可惜这大城市里的工作,好象就没有一份是为我准备的。
半天跑下来,我跑了餐馆、酒吧、服装店、建筑工地等等许多个地方,都被直接赶了出来,连试工的机会都没有争取到一个,甚至几个正在疏通下水道一身臭味的民工,都在对我指指点点的讥笑。
没有工作,当然就没有睡觉的地方,城市里虽然没有荒地、草堆等地方,幸好我在一座天桥底下找到了几个水泥涵洞。可从来不会失眠的我,今天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干脆就坐在那里看,看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的汽车,看来来往往的人流。
城市就是好,晚上也到处都雪亮的,那些大马路两旁都亮着灯,一排一排的,也不知道是谁家付电费钱,这应该是笔不小的数目。
一直看了好几个小时,我才有了倦意,不过这几个小时没有白看,我领悟到了一项很重要的事情,跟我找不到工作有关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和大街上的行人比起来,显得又脏又臭,头发也乱糟糟的,看上去确实象是疯子,要知道这个世界,一向都是以貌取人的。
我好不容易才有的睡意,顿时也不知道飞去了哪个星球,不过也不要紧了,只要我能在这个地球上生存下去,这几个小时睡不睡的,对我都没有影响,反正以后总有长眠的机会。
我在城市中逛了很久,终于偷了一条裤子,一件衬衫,一件夹克,一双皮鞋,可惜没有找到内裤。裤子是深蓝色的,衬衫是纯白的,夹克是黑色的,我穿上肯定会很帅。
好不容易找了个池塘,我也不管三七是多少,跳了下去。
没想到水还真凉,一跳下去腿肚子就抽筋了,我拼命扑腾,向岸边两个不知道是偷情还是谈恋爱的人大声呼救。
那两人听见了我的呼救声,回头看了看我,一齐哈哈大笑起来,指指点点一番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生气、气愤、愤怒,人怎么可以这样?就算我是疯子,也是一条人命,难道救我一下会脏了他们的手?
但很快我就不再愤怒,因为愤怒是需要时间的,在我愤怒的这一小段时间里,我已经灌了好几口水,我还不想第二天被发现淹死在这个池塘里。
在这一瞬间,无数个往日的片段自我脑海中浮现,我的头脑清、醒、无、比!
等我好不容易挣扎着爬到岸边时,已经完全不生气了,他们都是疯子,我有必要生气吗?如果我跟两个疯子计较,人们就会分不清谁是真的疯子,一向都喜欢以貌取人的人们,肯定会武断的认为我这个看上去比较象疯子的人是疯子。
我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仍旧被人看成疯子。
我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用原来的旧衣服擦干身上水珠,换上偷来的衣服,竟然挺合身,我暗暗佩服自己的眼光,偷个衣服都能偷得这么合身,这份眼光,忒准。
只是皮鞋有点大,不过这样也好,不挤脚。
我刚穿好偷来的衣服,就被两个带着臂章的老头发现了,时间掐得真准,跟电影里警察抓贼的场面差不多,总是在英雄把一切该做的全做完了后,他们踩着点冲进去领功。
两个老头鄙夷的把我赶离了池塘边,大概是怀疑我会偷鱼,其实他们是小人之心,我只偷衣服,不会偷鱼,虽然我很饿,但总不能抓条鱼生吃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偷衣服,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等我重新回到城市,天已经亮了,一大街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个脸上带着倦意、恼怒、喜悦、沮丧等等各种面谱,装着纯情、妖冶、成功、潦倒等等各种身份,虚伪的要命。
我也顾不上休息,瞪着两个通红的眼珠子就跟随着人流移动,我需要一份工作,因为还是昨天吃了一块别人施舍的面包,到现在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