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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烨被杜云烈排揎一下,却是敢怒不敢言,虽是妹夫,但毕竟是王爷,也不能太放肆。
南宫烨只有借助喝茶来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只是喝茶的刹那,他的动作一顿。
杜云烈是他的妹夫不假,他似乎也是杜云烈的妹夫,咳,这关系,真够乱的。
球场上热闹非凡,观众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因为这场是决赛,胜负马上就能见分晓。
场上决赛的队伍有两支,一只是南宫允率领的红队,一只是京城防卫司率领的黄队。
防卫司是御林军麾下,与杜云烈所掌管的禁卫军双管齐下,负责京城的防卫工作。
御林军现在的顶头上司不是别人,正是大将军南宫烨。
他在战场上立了奇功,又娶了安宁公主,于情于理,御林军总领一职也是众望所归。
现在朝堂上,麒王杜云烈和大将军南宫烨平分秋色,是皇帝最为宠信的臣子。
一边是亲弟弟,一边是亲妹夫,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过孰轻孰重,明眼人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南宫烨正值chun风得意之际,朝臣们对他是趋之若鹜,不过麒王的地位依然稳若泰山。
两个人一文一武,倒是相得益彰。
杜云烈和南宫烨以往并不是很相熟,杜云烈少时便跟着青岩老人到江湖上游历了,南宫烨的童年在南宫承霖的严厉教育下也是生活的水深火热,因此并没有多少交情。
二人都是偏冷的xing子,更是不爱假客气,见面也不过点头之交,只在军营里打过几次交道。
如今因着姻亲关系,两个人同为连襟,倒是锦上添花了一番。
几番交往下来,志趣相投得很,也时不时地坐在一起喝酒畅谈一番,聊起军事更是可以畅聊三天三夜,好不痛快。
男人嘛,只要能在一起喝酒喝痛快了,便自然而然称兄道弟了。
南宫允和杜云汐对此深表理解,因为她们两个的友谊也是喝酒喝出来的。
话说回来,京城防卫司的马术一直号称“大黎第一击鞠队”,在马球场都是横着走,一向嚣张惯了,每一年的击鞠比赛,他们几乎都是前三甲,只有罕见的那么几次,杜云烈亲自上场的时候,才会惜败一下下。
赵翊身为宦官子弟中的一员,对嚣张狂气的防卫司早就看不顺眼了,老想找机会收拾他们一下,可每一次约战都被打得落花流水,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也是,防卫司的人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人长得帅也就罢了,偏偏马术还打得这么好,让他们这些弱不禁风的王孙贵族情何以堪,次次都被人打脸。
这一次,赵翊有了南宫允和杜云汐的帮忙,底气终于前所未有的足。
他号召了自己所有在击鞠界有一定地位的朋友,使出洪荒之力想要趁此机会挫挫防卫司。
他们这一支队伍,除了南宫允和杜云汐之外,还有几个厉害人物,一个是皇帝的御前侍卫陈林,一个是杜云烈的副将肖勇,另外还有两个是百姓的代表,都有点功夫,长得十分精神,是赵翊精挑细选选上来的。
赵翊等人纯粹是来玩的,不管输赢与否,获益的都是同队伍的百姓,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也丝毫没有掉以轻心,原本运动的精神就不是为了单纯的争名逐利,但也不是说不要啊。
南宫允和杜云汐虽然是女子,可马上的功夫不输男儿分毫,身轻如燕,抢球的功夫更是一流,看得众人目瞪口呆,不停拍手叫好。
杜云烈看着在马背上跳上跳下的南宫允,生怕她闪了腰,一颗心一直在悬着,扑通扑通地跳。
只不过,每当他暗叫不妙之时,南宫允总能化险为夷,腰柔如柳,那姿态,那气势,绝对是场上的灵魂人物。
杜云烈忽而想起《宫词》中记载女子击鞠时的一首诗,禁不住低声吟了出来:
“巧学男儿岂娇羞,玉鞍初跨柳腰柔。半空彩杖翻残月,一点绯球迸电流。”
一声爽朗的笑声从后台传来:“诗念得不错,说出了朕的心声啊!”
众人回头一瞧,竟是圣上驾到,惊慌之下忙离座行礼:“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朕就是瞧着这里热闹,过来看看,不必拘礼。”皇帝笑着说,众人陆陆续续起身。
皇上这一来不打紧,防卫司的队伍着实惊了一番,都想在皇上面前表现一番。
这一紧张不打紧,原本井然有序的队伍竟然乱了起来,心顿时躁了。
他们这一乱,南宫允大喜,逮着可乘之机,皇帝说话间,便见场上一个灵巧的身影飞奔到敌队球门处,身下的坐骑快意绝伦,闪花了众人的眼,只见南宫允提马奔向正在急速下落的木球上,抬手轻轻一击,木球不偏不倚,“啪”的一响,稳稳地应声入门。
全场被这猝不及防的一击惊住了,愣了足足半秒的时间,“耶,赢了……”
赵翊最先反应过来,激动地大喊,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