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饿了。”高准居高临下看着他。
“啊,”邹运眨了眨眼:“我给你热粥。”
“我要吃面包,涂黄油。”
邹运揉着眼睛找裤子,呵欠连连:“行,我去给你买。”
他很利落,拿上钥匙就出门了,老铁门在背后关上,屋子立刻空了,高准环顾这间局促的老房,鼻梁发酸,眼泪扑簌掉下来,他不知道自己哭什么,把脸埋在被子里,一个人默不作声地悲伤。
这种悲伤一上来,他就想找手机,昨晚放在床头了,他正要去拿,门锁响,邹运开门进来,带着一身凉气,一把抱住他,从被里往外剥他的脸。
高准不让碰,别扭地躲闪:“面包呢?”
“没买……”邹运笨拙地擦他的眼泪:“穿衣服,我们出去吃,一起。”
高准不说话,邹运就拉他的被子,拉开了扔在地上,露出一具光溜溜的肉体:“衣服穿上,”他从椅子上拽他的衬衫,一拽,什么东西掉下来,邹运追着去捡,是一枚水晶袖口。
袖口提醒了高准,他在金钱上是有优越感的,于是故意刺激邹运,用一种恶劣的口气:“swarovski中古水晶袖口,市价一万二,一只。”
邹运应该表现得自卑,或是其他床伴那种明晃晃的贪婪,可是没有,他小心地把袖扣放在桌角,愤愤骂了一句:“操,太他妈贵了!”
吃过早饭,邹运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要去唱歌,高准不去他就耍赖,献宝似地说:“我唱歌特好听,真的,你听过一次,肯定爱上我!”
高准很轻蔑地斜了他一眼,跟着他走进ktv。
五六平米见方的小包,要了酒,两个人贴着坐,邹运跃跃欲试的,却让高准先唱,高准看傻瓜似地看他,说:“cher,bang bang。”
“啥玩意儿?”邹运发蒙,高准推开他,自己去点,音乐响起来,他把麦克握在嘴边,古早的英文歌,旋律和歌词都很简单,他声音沙哑里带点拙,像在娓娓述说一个故事,邹运傻傻听着,听不懂,只是发现唱着唱着,高准的眼睫湿了。
“now he’s gone,i don’t know why,and till this day,sometimes i cry,he didn’t even say goodbye,he didn’t take the time to lie……”
邹运有点慌,他舍不得他哭,又不知道怎么哄,不想让他唱了,又怕他发脾气,歌词中那重复的bang bang像是枪声,高准每唱一次他都觉得心被揪紧。
“bang bang,he shot me down,bang bang,i hit the ground,bang bang,that awful sound,bang bang,my baby shot me down……”
音乐结束,高准瞪着随机播放的屏幕,久久放不下麦,邹运攥着他的手:“这啥破歌,一点不好听,”他撸了把短短的板寸:“我给你唱一个!”
他唱布衣乐队的《罗马表》:“我的男朋友,他的条件儿高,他要一块罗马表,我是个穷光蛋,我怎能买得起,买得起!”
歌如其人,豪放的,透着一股粗糙的傻气,说是傻,似乎还有些孤傲,高准用余光打量他,看得出来,他在卖力逗自己笑:“我去偷钱包,被人抓住了,他在一旁哈哈笑,笑你妈了个逼的!我都是为了你,为了你!”
这其实是首伤感的歌,哪段感情里没有撕扯,没有枉费心机呢?高准轻轻笑了一下,只是一下,邹运就觉得心头松了,他抓起酒瓶,一边灌自己,一边扯着脖子唱,高准拉他:“得了,你这叫唱的好,”他抬手切歌:“俗到家了。”
邹运嘿嘿笑:“不喜欢俗的?”他贴着高准的耳朵根:“那下面这首歌送给你。”他站起来,不看歌词,像个心思婉转的情郎,痴缠地看着高准,屏幕上出歌名:《绝色》。
“听见指尖攀过绝岭,听见呼吸吹皱浪声,
不吻亦忘形,一吻亦无形,
我的风光不靠风景。”
他的声音真好听,酥酥的,能把人吸进去那种,可这是粤语歌,他似是而非的广东话实在蹩脚,还大歌星似地皱着眉头起范儿,高准强忍着笑,假装默然地偏过头。
“沉鱼落雁若能动听,醋雨酸风亦如月影,
一见又如何,不见又如何,
你的春色不染心境。”
邹运不让他躲,推开桌上的酒瓶,一屁股坐上去,两腿把他框在中间,倾着上身欺近来,深情款款地唱:“太好听的恋爱,看不见亦存在,我一世未明何谓绿柳黑发亦无碍,”他拂他的头发,手指顺着他的喉结划向胸口:“看不到衣衫遮盖,放不进面容在眼内,”他端他的脸,触碰他的嘴唇:“免得你带着明眸皓齿装饰我身外……”
高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