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吃笑了起来,抬起一只手伸向雨里,等待着,等待着有人给我十块钱,无论是谁,我跟他走,生死不论。
上天第一次没有让生活轮回成一个圈,我没有被人捡起,就那样昏迷在荒草中,奄奄一息的被警察和人群围住。
一个女人,衣衫遮不住身体,狼狈凄惨,任谁都会臆想出一场完美的大戏,而这出戏的主角,也就是我,一定悲惨的比十八层里的恶鬼还要可怜。
我木然地坐在警察局里,面前是一杯热咖啡。我不喝咖啡,很苦。可是没人给我换。有人过来询问我,问了许久,我没有说话,以为不知道从何说起。
脑袋在昏昏欲睡,记忆错乱的找不清出路。我杀了萧瑾冬,萧瑾冬杀了我,我们合葬在新立街108号,永远不再分开。
这似乎成了这一天最后的温暖,我伸出手颤抖地握住纸杯,用力过猛,咖啡洒了满桌满身,我被烫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活着,并没有变成森森白骨,可是萧瑾冬那?
我抬头望向四周,却再无一张熟悉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