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中午留下吃饭吧。”
杨安邦见杨军要走,连忙出来把他叫住,
“上午有个老乡送个野鸡过来,我让红梅给炖了,再等一会就能吃了。”
杨军闻言,顿时意动。
野鸡他还真的没吃过,他倒是想尝尝。
“好吧,那就尝尝。”
“哦,对了,别忘了把钱补上。”
野鸡是收上来的,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留下来自己吃了,但是钱和票是要补上的,要不然,月底的时候,店里的账对不上。
“知道嘞,哥。”
杨军又转身回去,陪他聊了一会天。
半个小时后,饭做好了。
赵红梅过来叫他们吃饭。
饭菜非常简单,除了那道花椒鸡外,就是一盘萝卜丝和黑咸菜。
饭是窝窝头,杨军看着就觉得嗓子疼,倒是那道花椒鸡挺诱人的,色泽鲜亮,一看就不俗。
忍不住夹了一块。
杨军顿时神色一变。
味道一般,说不出来的一种怪味,反正挺柴的。
看了看众人瞧他的目光,他没好意思把鸡肉吐了。
支支吾吾道,
“我突然想起来厂子里还有点事,先回了。”
杨军放下筷子,转身就走。
“哥,吃完再走呗?”杨安邦在后面叫道。
“不吃了,十万火急的事。”
杨军摆摆手,逃也似的跑了。
那味道很怪,肉里有一种邪味。
倒不是赵红梅做的不好吃,完全是因为他自己的原因。
野鸡肉,有的人说好吃,有的人说不好吃。
反正杨军吃不惯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