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
布加迪威龙一个梦幻的漂移停在了枫泾十字路口。
一身戾气的司徒浩从车里走下来,扯了扯范思哲的领带,“特么的,不就是一个破明星么,居然不买老子的账……话说回来,她来这干嘛!”
司徒浩挑远视线,只见马路对面,那家伙!
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这么大的阵仗司徒浩心生好奇,因为之前沈知微乘坐的车,就停在人群之中。
司徒浩走过了马路,踮起脚来往里面看,随后就发出一声“卧槽”,“怎么是他!!!”
此时人群中的红毯上,秦淮正拎着锣鼓,手持鼓棒,呆呆地望着从车里走下来的红衣。
虽然秦淮下山后,见过不少了,比如优雅冷艳的混血儿叶初妆,至尊萝莉杨芷诺,当然还有自己的冰山未婚妻上官大总攻。
但眼前的红衣女子,身上散发出的光芒,宛如璀璨星河一样五光四射,夺人眼球。
这是其他美丽女子不具备的。
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气场,或者说是明星光环。
现在这个互联网极度发达的社会里,秦淮只不过是愣了十几秒而已,聚集在医馆门口的人就翻了一倍。
许多狗仔队甚至不顾手中的汉堡,抱起摄像机就从附近的绿化带里冲了出来。
“你好,你是秦淮秦先生么?”
沈知微的嗓子,仿佛被上苍亲吻过。
秦淮发誓,这是他听过最美的声音!
“是啊,怎么了,你是谁?”
“我叫沈知微,是上官清秋的好闺蜜,她请我来,为你即将开业的医馆剪彩!”沈知微露出职业性的微笑,并且主动伸出了右手,这让周围的人们为之疯狂。
秦淮冷静下来,想了想,没有和对方握手,而是问了一句,“沈展小姐,你也是开医馆的么?”
“不啊~”
沈知微没觉得尴尬,而是收回手,笑道:“我是歌手,也是演员。”
“奥,那麻烦你让一让,我还是自己来剪彩吧。”
秦淮把沈知微往红毯外面推。
“卧槽,这狗比疯了吧!”
“天呢,天后沈知微给他剪彩都不要,脑袋被门夹了吧!!!”
“别拦我,我要杀了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帅哥!”
一时间,舆论将两人推上了风口浪尖。
许多媒体人员的眼睛都冒着绿油油的光芒,这些素材,足够他们吃上几个月的饭了。
沈知微皱了皱眉头,但她也听说了,秦淮是从山里来的,而且下山前,村里还没有通网,所以不认识她,也很正常。
“沈小姐,要不我给清秋打个电话,你们先去咖啡馆坐坐,等我忙完了,就去找你们。”秦淮认真地说。
沈知微笑笑,突然主动挽住了秦淮的手臂。
“卧槽!!!”
“噗……”
无数宅男吐血的声音,比剧烈摇晃后再开瓶的皇家礼炮还要喷得高!
沈知微在娱乐圈,一直是以纯洁白莲的形象存在着,但今天,却主动挽着一个医馆老板的手臂。
而且那个医馆老板看起来就宛如智障一样!
秦淮愣了愣,“沈小姐,男女授受不亲!”
“只是礼仪性挽手罢了,清秋不会吃醋的。”
“额……”
沈知微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凑到秦淮肩膀上耳语,这一幕羡煞旁人,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而网络上,身边黑色缎子长袍的清秀男子照片,开始疯传。
微博上,也很快就出现了“沈知微绯闻男友”的热搜词。
沈知微接着耳语道:“虽然你不认识我,但你也看到了,我的人气,如果让我帮你剪彩,你的医馆能得到最大化的曝光,以后生意会很红火的。”
秦淮想想也是,他开医馆,虽然根本目的不是赚钱,但需要的是人们来这就医,而中医医馆本来就不受待见,倘若增加曝光度的话,想必选择这里就医的病人,也会“水涨船高”。
秦淮笑笑,“沈小姐,那我秦淮真是谢谢你了……这样吧,开业典礼结束,我请你吃饭。”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随后,在高昂喜庆的协奏曲下,沈知微接过礼仪小姐端在盘子里的剪刀,把身前的红色绸带剪断,雷鸣般的掌声不绝于耳。
虽然没有人知道沈知微会出现在一家刚开业的中医医馆剪彩,但这家医馆,成网络上众人热议的话题。
而秦淮,更被许多键盘侠暴喷,成全民公敌。
“嗖~”
秦淮兴高采烈地把盖在房梁上的红布扯了下来,高高悬挂的牌匾映入大家的眼帘。
“中庸医馆”
四个烫金大字,底色是纯黑,边框是朱砂红。
牌匾的右上角,还有医馆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