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现在唯一的办法,也就是顺着宽阔的官道往前走,以希望可以遇到合适的投宿地点,脚下穿的是跟镖局买来的备用草鞋,此刻已经都快把他的脚底板磨穿了。
这个时代的民房,基本上都是单层建筑,如果你能看到二层以上的建筑,那基本不是城墙,就是木栅栏,至于像客栈这样的双层建筑其实并不多,一般像这样的墙体,多是用来作为临时防御所在。
从这里,也可看出近期这附近并不太平,很多的栅栏墙上都有干枯的血迹,从程度上来看,时间跨度并不远,最多也就半月前才粘上去的,因为如果是陈旧血迹的话,早就应该风干没有颜色,而不是成片的块状污物。
这个时代的农民,大都是单姓群居的,一个庄子或者一个村落都是一个姓的人,外姓人倒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而已,小一点的村落莫凡跟本就没有去看,也许是年纪小的缘故,虽然借宿没找到地方,但是打听起事情来倒是方便很多,基本你问什么,对方也不会有太大防备,没一会就打听出来了一个所在,一个叫李家集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狗尾埔附近最热闹的所在,没过五天,附近的村落都会在这个地方进行集会,当然这不是什么政治意义的上的集会,就是一个互通有无的市集而已,而村落里面的人将这种互通有无的买卖却又都称之为赶集。
而今天刚好又是赶集的日子,所以,顺着刚才农夫指的方向,走着走着,就遇到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起来了,不过他们却都是往回赶,而莫凡却是向里走。
约莫走了一个多钟头,李家集的轮廓这才慢慢出现在了眼前,入眼所见都是高高飘起的白底招牌,李记,陈记的帘旗仍在迎风飘扬,两边的空地上,是鳞次栉比的棚屋,印象中的热闹倒是一个都没见着,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一些尚未收摊的铺面前转悠。
看到这情况,莫凡立刻明白了,感情现在已经在收摊中了,看到这,也顾不得什么了,趁着还有机会,莫凡立刻就拉起小丁当风一样的跑进了离自己最近成衣铺子,别的不说,这身穿的先解决好再说。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从身上穿着的粗布短衣来看,算不上富裕,虽然范他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洗的有些发白和布满补丁,但是店里面的成衣却是新的很,简单的官话再次被证明是可以用来交流的。尽管莫凡都已经有挨宰的准备了,但是结账的时候,却仍是肉疼的不行。
成衣店虽然和后世一样,同样是卖布匹和衣服的,但是现在的成衣店买成衣店都是量身定制的,交完钱后,几天后来取,你要想要像现代一样只要按着自己的尺码选衣服那样的购买方式,并不存在,不过幸运的是,老板说前些天有客人顶订了几套衣服大小和莫凡现在的提醒差不多,本来客人今天是应该来取的,但是今天没有来取,所以莫凡可以考虑要不要买下来。
莫凡可不是什么野兽,既然有现成的衣服,谁还有时间去等啊,但是按老板的话说,拿别人的衣服先卖给莫凡,他自己是有风险的,所以莫凡就更加肉疼了。
丁当这个名字办户籍时零食给小女孩取的,没办法,因为小女孩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既然小女孩没有反对,莫凡索性就一直就这样叫着。
捏了捏自己的钱袋子,莫凡觉得自己现在有必要该想想以后该怎么活下去了,首先得先算算账,手表卖了一千两,付了二百两的镖费,三十两给了送自己落籍的拳师,其实莫凡根本就分不清银两的重量,要不是都是铸造哈偶的10两一个的银柯子,莫凡还真不会算账。
落籍的时候,本来一人十两就够了,但是一个是莫凡不愿意等,二是怕夜长梦多对方特事特办,一人花了三十两,还额外给了小吏十两作为辛苦费就只剩下七百两了,加上换洗的和小姑凉一人两套衣服鞋袜就是十两,而两个人背上现在背着的布包都还是死乞白赖的找老板送的,不然带着这些东西,没包裹的话可没地方放。
现在两人的全部家当加起来大概还有个六百八十几两,如此来说,莫凡觉得自己的手头目前还是比较宽裕的啊。也就没再犹豫,带上小丁当就直接进了一家挂着酒旗的客栈,一进门,就见一个小二模样的人跑了过来,肩膀上搭着一条白毛巾,用官话直接问道:“两位,打尖还是住店。”
莫凡点点头,道:“住店,先给我弄些好的吃食,在准备一间上房。”
听完店小二边对对着柜台大喊道:“好嘞,上房一间,招牌菜上全。”喊完,小厮就直奔厨房而去,而老板则已经用笔记录好了莫凡的点的菜单。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间顾客少的缘故,莫凡刚坐下没一会,一桌子菜就可上了,本来还想学着电视里经常看到的江湖侠客一般,来一句,再上三斤牛肉的,但是不知道怎的,却又联想到,在古代杀牛可能是个犯律的行为,虽然不知道这崇祯年间能不能杀牛食肉,不过既然知道这是个禁忌,莫凡也就没再提着一茬。
随便吃了两口,莫凡趁着现在天还没黑,赶紧就跑到了酒店对面的一家银楼里。把自己的六百两银子,换成了一百两一张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