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爷爷仿佛明白了什么,心想那个“舍不下的东西”八成是许岑风喜欢的人:“那现在呢?”
许岑风顿了顿,不知以怎样的情绪吐出了这句话:“他死了……”
太爷爷叹气:“那你呢?”
许岑风:“生不如死。”
太爷爷缓缓摇头:“既然现在后悔,当初活着的时候怎么不好好珍惜?”
不知不觉,许岑风的肩上已经落了一层厚厚的雪,在旷野山风中,他的声音模糊不清,却难掩认真:“因为我不喜欢那样的开头……”
真正的喜欢不应掺杂任何私念,也不该带有强迫和掠夺,无论后面怎样心动,都掩盖不了这个糟糕的事实。
许岑风总觉得,他们的故事不该以那样的方式开头,更不该以这样的方式结局。
太爷爷又是一声长叹,不知是在叹命运多舛,还是在叹造化弄人:“神佛帮不了你的,跪在这里除了伤身没有任何好处,想见一个死人,除了下辈子投胎没有任何办法。”
他语罢用拐杖敲了敲地面,这次却没有再劝许岑风了,而是选择转身离开。这个孩子看着温和,其实骨子里比谁都倔,他知道自己劝不动。
晚上的时候,雪终于停了。
许岑风从佛前的签筒里摇出了一支断签,他盯着那根字迹模糊的竹签,不知在想些什么,终于从地上踉跄起身,沿着来时的路下山去了。
当初大巴车侧翻的山道护栏已经修好,只是少有过路车辆。许岑风从小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熟悉到了骨子里,他在崎岖的山路间不知行走了多久,最后准确无误找到了当初跌落的山崖。
山风呼啸,衣角猎猎作响。
许岑风却在黑夜中翻过护栏,站在了悬崖边上,底下是数千米深的山谷,他神色平静,全无惧意。
许岑风摩挲着手里的断签,上面刻着两个古老的字痕:回风。
这一处山崖叫做回风崖,因为太高太险,风过亦要回头。许岑风不知道从这里跳下去会怎么样,他可能会死,也可能会重新回到萨利兰法,但无论是哪种结局,都好过现在行尸走肉地活着。
“咔嚓——”
那支断签最后被主人轻轻折断,掉落在了悬崖缝隙边,就像那一抹纵身跃下的身影,被黑暗彻底吞噬掩埋。
许岑风曾经跪在佛前祈求,祈求神明再赐他们一场相逢。
这一次没有掠夺,没有胁迫,
只有两个本该相爱的生命,重新改写结局,
以正确的方式相遇……
负责护送雄虫的星舰在翌日中午就抵达了霍斯堡外城。北部虫族崇尚黑色,所以建筑多以黑金色为主,在皑皑雪地里显得异常宏伟醒目。
法厄斯昨天一晚上没睡着,他从星舰上利落跃下,结果就见那群西部雄虫正围在一起兴奋讨论着什么。
法厄斯听力敏锐,好奇动了动耳朵,结果发现这群雄虫的谈话内容下流而又不堪,竟然在对比到底是北部雌虫用鞭子抽起来更带劲还是西部雌虫抽起来更带劲,冷冷勾唇,眼中闪过了一抹讥讽。
法厄斯总是随身带枪,只见他从腰后抽出光能枪,直接对着那群雄虫脚边“砰砰砰”连开了数枪,剧烈的枪响声吓得那群雄虫惊声尖叫,四处逃窜:
“啊!!!你疯了!我们可是雄虫!”
“快住手!你会伤到我们的!!”
一旁的士兵却见怪不怪,仿佛这种事经常发生,他们默契对视一眼,然后都各自转身看向了一旁的风景。
只有霍克还算理智,见状连忙冲上来拦住了法厄斯,压低声音紧张劝道:“首领!快住手!万一不小心伤到这群雄虫,到时候西部过来交接我们没办法交待!”
雄虫这种生物稀少而又脆弱,可禁不住法厄斯这么吓啊!
法厄斯打空最后一发子弹,这才把枪收回来,他狭长的绿眸微微眯起,不屑嗤笑道:“我管他们怎么交待,再多嘴多舌我就把你送去西部,让你和西部的雌虫一样跪在那群废物雄虫的脚下!”
这个威胁太恶毒了,恶毒到霍克立刻变成了哑巴,恶毒到旁边那几只来自西部的雄虫脸色瞬间绿成了青菜。
许岑风昨天睡得晚,今天醒得也晚。他被一阵密集的枪声吵醒,走下星舰一看,结果就见西部来的那几只雄虫瑟瑟发抖吓成了鹌鹑,而旁边是一堆被子弹炸得稀烂的地面。
法厄斯漫不经心把玩着手里的光能枪,在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绕着圈,对那群吓呆的雄虫勾唇道:“各位尊贵的阁下,你们可千万别误会我的意思,我只想试试到底是西部的雄虫打起来过瘾,还是北部的雄虫打起来过瘾。”
法厄斯是出了名的野性难驯。
如果换做上辈子,许岑风看见这一幕,大概会觉得对方残忍嗜杀,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