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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群英荟
绛真楼走的是高端路线,整幢楼秀雅精致,一角一隙都别具匠心。【 .】
推开一扇棂窗镂格的门,就是一处雅致的庭院。
白墙,黛瓦,一角有小松亭亭,虬枝曲折,对角是方形小几,四张木墩。
仰头一看,飞檐斗角,天宇澄净,偶有白云,轻轻流过,使得此间仿佛独成一片天地,另有一处乾坤。
正值炎夏,蝉唱声声,不过此间设计既不影响采光,明媚依旧,又不至于阳光直射,过于刺眼。斜对角处各有一处角门儿,使得习习之风徐徐流动,既不显急促,又能常保清凉,当真是一处洞天福地。
杨千叶头戴一顶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的长袍,小翻领儿,显得秀项颀长,优雅似天鹅,还透着股子俏皮味道。因为坐着,袍岔儿微分,露出下边一条白绫稠的长裤,看不分明太多,只是足登的高腰靴,束出了那修长小腿的优美曲线。
墨白焰和冯二止负手站在杨千叶身后,看其装束,就似一个老管家和一个贴身的长腿。
“啊哈,杨姑娘,慢待了,慢待了。”
聂欢穿门而入,朗声笑着,很潇洒地在对面松木墩子上坐了下来,都没等杨千叶起身相见。
杨千叶瞟了一眼聂欢那一身不甚讲究的中衣,以及翘着的二郎腿上得得瑟瑟地勾挂着的高齿木履,嫣然道:“名震关中的欢少,果然是不拘小节。”
聂欢哈哈一笑,道:“乍闻姑娘之名,就觉清新脱俗,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聂某久居长安,见惯名花,无论妖娆、妩媚、娇艳、秀雅,唯独姑娘这般清丽高贵,独一无二!”
聂欢说着,放肆的目光便在杨千叶身上逡巡起来。她虽穿着一身方便在外行走的胡服,但那种独特的气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女人之美有许多种,气质也有许多种,但凡能浸淫到骨子里,或者说是从骨子里透出某种气质的,那才称得上绝世尤物。
这样的女人,在绝色美人儿当中,也是万里挑一。佛陀说,红粉骷髅,皮肉色相。聂欢自见过戚小怜姑娘之后,就认为佛陀这么说,一定是没有见到过妩媚妖娆自骨透发而出的真正美人儿。
今日他又见到了一个,而且她的气质与小怜又大不相同。她就那么款款地坐着,腰杆儿没有刻意去挺,去似松柏般挺拔,秀项没有刻意去定,却似天鹅般优雅,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空灵清丽,对浪迹花丛的他而言,也是头一回见到。
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位千叶姑娘还有小怜一起放在平康坊十大名花之中,凑成十二金钗摆在面前,是否能够依旧突出于她们。
聂欢恼中只一想,忽然就有点不甘心,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真把这两个美人儿与平康十大名花摆在一起,男人们一眼扫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戚小怜,但回顾二三后,目光一定落在这位千叶姑娘的身上。
小怜就像一团火,就像一轮太阳,无论与多少个美人儿摆在一起,一定是最吸引人的那一个。而眼前这位姑娘,却似冰玉悬空的一轮明月,还是轻笼薄雾的时候,透着说不出的优雅神秘。你第一眼注意到的也许不是她,但最终反复端详、品味,欣赏不尽的,一定是她。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居然会被人比下去,聂欢有些不忿,尤其是这个被比下去还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反复斟酌之后,他自己得出的结论,这就尤其地令他不忿了。
杨千叶被他定定地看着,明明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居然不恼,就那么淡定地坐着,微笑着被他看,被他定定地看了半晌,居然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倒是墨白焰和冯二止,有些怫然不悦:“此人太也放肆,居然盯着殿下看了这么久,当我们殿下也是绛真楼里的红姑娘么?”不过,一想到自家殿下现在扮的是自东都洛阳而来的珠宝商人,且有求于聂欢,二人就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杨千叶看着聂欢,看到了他目光中先时的欣赏,接下来的愠意,只觉此人喜怒无常,或者说喜怒外露无甚城府,不禁觉得颇为有趣,只这一刹,她忽然记起了一个她绝对不想记起,但却时时都会情不自禁记起的臭男人。
那个家伙与眼前这个聂欢颇有几分相似,那双贼眼,害怕时、惊喜时、心存龌龊时,其实眼神中都会多多少少有所展露,只不过,比起聂欢,那个家伙其实更擅于隐藏,他虽有呈现的一面,但最秘密的东西一定藏得深深的。千叶不知道他想隐藏什么,他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他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加了不得的隐秘?不可能嘛,但是……她感觉得出,他一定是在向这人世间隐藏着什么。
杨千叶秋水湛湛,毫不畏惧地迎视着聂欢的目光,令聂欢暗暗折服,必须得承认,这位姑娘内在的气质,真的胜小怜多多,不过想到小怜的温柔手段,以及欢好时的狂野热情,聂欢觉得,还是他的小怜更可爱一些。
转念之间,聂欢又想到了一个女人,那位葬在终南山深处的女人。
终南,忠南,常剑南么?那个令他仰视的、敬若神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