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得出来,林慕蝉心里较着一股劲,听闻我妈那一番言语,心间凄凉,又闻柳向晚要给我找回面子,有些心焦,只是不想表现出来而已。林慕蝉和柳向晚的关系很复杂,柳向晚明知我和林慕蝉恋爱关系,也全然不顾,对我直接表达,却从来不和林慕蝉较劲,那意思我喜欢我的,你喜欢你的,咱们两不牵扯,鹿死谁手,尚不可知。而林慕蝉总要和柳向晚较一把劲,会把那种情敌意味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与此同时,在感情以外,两人还是好朋友,经常一起住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打起架来合作有方,如果没有我,两人将是无话不谈的闺蜜,有我在当中,她俩只能沦落为好朋友。
我的态度很明确,反正都已经和柳向晚讲明了,我和林慕蝉认识的早,是恋爱关系,如果没有鹊玉事件,也不可能和柳向晚熟识。柳向晚除了狐术刚刚炼成那会,迷着我给她发了一次暧昧的短信,其余时候也没什么过分举动,只是默默的示好。我心中盘算过这事,等时间长了,柳向晚兴许也就把我忘淡了,以她这种情况,放眼海内,想嫁谁就能嫁谁,何必吊死在我这。只是柳向晚生自豪门,对豪门人物反而不大感兴趣,当初与李子豪在一起,只是因为李子豪长得很帅。
五天之中,我没有踏出院门一步,翌日清晨,大家起来洗漱完毕,吃过早饭,老妈嘱咐我相亲要稳重得体,千万不能搞砸了。我心道,上下两代人之间有代沟,家中长辈完全不知道儿女们在外面的所作所为,长辈人眼中的乖乖女,有时在同龄人之中是个笑话。
我却只能点头应诺。
柳向晚出门开车,林慕蝉跟在后面,我妈忽然追了出来,对我说道:怎么你们三个人一起去?女孩子陪你去相亲算怎么回事?
柳向晚莞尔一笑,林慕蝉冷艳不语。我只得说道:她俩进城买东西,顺便捎带我去饭店。
我妈点点头,这事算是支应了过去。
上了车,我们直奔新盛饭店,那三间门脸杵在国道旁边,我小时候就是个饭店了,不过几易店主,记得当年,正值九十年代中期,那时候小城居民刚刚开始流行下饭店,新盛的前身叫作鸿雁饭店,里面有小姐,据说是客人一进包间,小姐就脱衣服,全裸陪客,红极一时,现今这种饭店没落了,转易他人,取名新盛,不死不活,靠着国道人流,勉强经营。
我们进店订好房间,只等年画娃娃到来,三番五次电话催促,日头过午,她才蹒跚来到。
包厢门里闪进两个人来,为首的却不是那女孩,是手上纹着一个青色忍字的青年人,穿一件过膝的羽绒服,里面套着条纹西装,土里土气,展腕之际,看到胳膊上烫着数个烟疤。一进门见我们三人,自先愣住了。
后面跟着一个胖女孩,双层下巴水桶腰,一米六出头的个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我琢磨着若是和她打架,不用鹿骨刀的话,单凭摔跤我摔不过她,烫着极其鲜艳的紫红色头发,蓬松浑若鸟巢,伸出手来,如大馒头一般,我妈的比喻还算恰当,确实像年画里的白胖娃娃。
两人眼珠子滴流乱转打量着我们三人,自是惊愕不已,当头那男子最为明显,神色慌张,可能没大见过如此惊艳的女孩子,不知道我们是哪一路人。
我的左手边是柳向晚,不施粉黛,高云挽鬓,面若冰雪,樱唇凤眼,往那一坐,天然一段姽婳风流。望之如仙,高不可攀。
林慕蝉在我右手边,今天精心打扮,简简单单一件衬衫,她天生异质,不惧严寒,一件背带裤,清丽莫名,将那蓬松散乱的头发,束成马尾,甩在肩头,如那玫瑰开花意,玉兰展叶情,两目秋水深,鼻梁峰头远,蜂腰桃臀,说不尽的风情万种,正是潇湘云波女,广寒月宫人。
林刘二人不着一言,林慕蝉冷艳如炬,柳向晚芳仪雍容。人生在世,什么都可以造假,唯独胸中一团清气做不得假,林刘二人所营造的气场,如那高山白雪,莽莽苍苍,伏延无际,又如青云在天,万里堆积。让人渺茫之间,不自觉有仰天望日之慨,耀眼夺目,不能正视。任谁撞到这个气场,无不自惭形秽。
人输一口气,比如目下拜金横行,某甲开一辆三十几万的车,便飞扬跋扈,不可一世,当遇到数百万豪车的某乙,顿觉气短,输了气场,再也振作不起来,此番论断虽然粗秽,却有这么一番道理。
林柳二人一言未发,让来人愣在当场,不敢说话,踌躇木讷。便是赢了气场。
柳向晚见已被镇住,芊芊玉手一抬,露出腕中翠镯,轻启莺唇,说一声:坐吧!
两人这才坐下,神色仰慕,不敢交语。
我穿着简单,脸上风霜红依然浓郁,端着茶壶说道:我叫王得鹿,咱们通过电话了,还不知名姓。
胖女孩远没了当初在电话里的傲慢,面对两个天仙似的女孩,她自觉气短,支支吾吾说道:我……我是……谢……谢晓环。
那男子也磕磕绊绊说道:我……我是谢照国。
我往外叫了一声:上菜吧。
那男子结结巴巴的对我说:不要……不要误会,我和谢晓环在一个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