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办公室,马哥在抽烟,我走过去拿起烟盒掏出一根烟,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根烟。呛人灼热的气味刺激着肺部鼻腔嘴唇,从鼻孔分作两股,一股直上头顶,一股钻在肚子里打转。
我丢掉烟异常难受:“这他吗跟屎一样难吃。”
我看了鼻青脸肿的吴知厄一眼,他低着头脸色也很难看。我相信在李铃铛这个问题上他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件事:“那三个DNA比对真的没错吗?我觉得有必要重做一遍。”
我想把案件重新整理推导一遍,因为我坚信李铃铛绝不会是那个凶手,只是到现在为止我都没能想通徐成那张纸条和画像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会儿我去做吧。”吴知厄插话。
我摇摇头:“小赵你去吧。”
小赵比我们晚进警队,也更年轻。按照先来后到轮长幼的警队传统,我们经常喊他去做事,他这个人也好说话,连连应了就去了。
“我们联手把真凶抓出来!”我废话也不多说,直奔主题。
“先去尸检室。”他闷头站起来朝外走。
我鬼使神差地顺手抓起老马丢在桌上的烟盒和打火机跑了出去。
因为是省队,命案多,尸检室没在刑警大队而是记挂在殡仪馆下面,老吴骑着他的摩托,我坐在后面。我们一路上话不多,他骑得很快,疾风吹着路边的房子一栋栋疾驰倒退。
停好车,那是一栋七十年代国家提倡火化之后盖得建筑,本市的殡仪馆起初只是小小的一间房,后来随着认同火化的人越来越多。周围几块地也被并入殡仪馆的建筑群。一栋更高更大的楼盖成,生与死被它用熊熊烈火分开,不管你生前如何了得显赫,进了里面出来就是一个小盒子一堆白灰。无人能例外,无人能逃脱。
我俩急忙进了殡仪馆,半年前曾来过一次这里,我们一路找到了最角落的尸检室,那的负责任叫老张,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医,头顶已经秃的差不多了,大概是因为终日跟尸体打交道的原因,他的皮肤比一般女人还白皙。脸上始终阴恻恻的,看谁都是一个表情。
我掏出那包阿诗玛递给他一根给自己也点上,吴知厄说明了我们的来意,老张叼着烟挥挥手示意我们跟上,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只觉得进了殡仪馆寒意就像一条冰凉的蛇一样爬进了我的裤管。
到了停尸间,这种感觉更甚了,打开灯,四具尸体并排躺着,其中还有一家三口,他们全身都盖在白布之下只露出惨白的脚趾。
老张皮笑肉不笑地说:“别给我玩坏了就行。”
说完他就离开了。
我掀开了最近的一具尸体身上的白布,因为解剖过的原因,她的胸腔肚皮全部被打开了,红色的肌肉朝外翻着,惨白的两个大乳.房垂在身体两侧,黑乎乎乳头随着布的撤去而在抖动。她花白黄绿的内脏和肋骨清晰可见。样子就像是摆在屠案上的肉。
这时我从警时间不长,见状有些吃不消。而吴知厄则神色如常的像摆弄木偶一样摆弄着屠晓的尸体,甚至连下阴都检查了一遍。
屠晓的左脚脚趾已经被砍光了,与右脚完好的脚趾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稳了稳心神自己去掀那十五岁的小孩的白布,他闭着双眼,稚嫩的脸上满是颓败的白色。这个孩子与李铃铛一样个子很小,干瘪瘦小的身体像是一根被破开的白萝卜平躺在那儿。根根嶙峋的骨头在皮肤下显了形状,他的手臂就跟两根干柴一样摆在身体两侧。右边脖子上一个触目惊心的伤口上面印着深深的齿印。细细的脖子上还有一圈淤青像是项链一样围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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