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冲冲的话刚刚说完,一个低头,就看见托腮的叶朝歌,刚刚来的时候太着急,没看清,现在也觉得有些尴尬。
叶朝歌对之却是非常欢迎,对、对,快点把这位赵红樯领走,省得在她面前晃啊晃的。
没想到,这一个还没走,另外一个也坐下来了。
叶朝歌看着跟着赵红樯坐在石凳上的李家小姐,不知道自己今天是做了什么,让这些个小姐一反常态,她们往日可是觉得与他没法儿沟通啊!
“呃……”李家小姐想了想,终于还是开了口,只是这话一出口却是让叶朝歌有点愣住,“听说这歧安公子,是你救的?”
此次叶朝歌在这次的案子当中担任不小的角色,虽然后来她找到的凶手根本就被北辰泽全数否定,但后来凤邪的出狱也不好用别的来解释,遂她就被推上了位子,老百姓都在传是一个女侠为歧安公子翻的案,像李家这种世家么,就相对来说清楚一点到底是谁。
但她当然不会觉得李家小姐这么问是为了表扬她,坐等她的小半句。
果然有。
“那这么说,你和这歧安公子,很熟咯?”
熟吗?她和凤邪的这个关系,应该算是熟了吧?否则,那个时候她干吗这么贴心地为他翻案?
叶朝歌想了想,点了点头。
“想来这位歧安公子,定是身份不凡吧?”
嗯?什么意思?
身份不凡?从某种程度上说,凤邪的确算是,但按这些官场人家的标准,凤邪这样的江湖中人绝对不是。她往日里爱听说书的,那些小姐们还觉得她爱打打杀杀,觉得她粗俗,想来一个武林盟主,大概是没什么好吸引他们的吧?
说到底,凤邪吸引人的,还是那张脸。
叶朝歌不由地望了人堆一眼,已经过了段时间了,凤邪还是被那些女子们围在中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好吧,该说凤邪吸引人的,还有那身段。
这李家的小姐还在那里瞪着眼等着叶朝歌的回答,叶朝歌想了想,“他的武功不错。”
这话,也算是在委婉地提醒李家小姐凤邪不是他们的那盘菜了。
没想到这李家小姐听了这话,却是脸一红,“没想到,这世间竟有这么无双的男子。”
无双?这不是凤邪被传的外号吗……没想到,竟是这么来的。
叶朝歌看了李家小姐的话,想着李家小姐是不是误会了,又听得李家小姐又叹了一句。
“可惜这歧安公子,我怕是配不上了。”
啊?这李家小姐,也算是世家之女了,能让一个骄傲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到底是误会成啥样了?
“佩佩,别伤心,”赵红樯拍了拍李家小姐的背,“只要努力,总会有机会的。”
那眼睛,却是在望着叶朝歌的。叶朝歌看她奇怪,见她双手的动作,却是没停,她在倒酸梅汤,小蝶给自己准备的酸梅汤,只是这要酸梅汤的方式,实在是讨厌的打紧。
她拿过叶朝歌刚刚喝过的杯子,又拿起在旁边准备的另外一个杯子,将里面的酸梅汤全数倒进了自己的杯子中。
这分明就是在抢自己的东西。
叶朝歌知道她的挑衅意思,却是懒得理她。
这个女人无非是想激怒她,越是不理她,她就越沮丧。
将全心的注意力放在了沮丧的李家小姐身上,她还是没有明白,这李家小姐是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着的是玄袍啊!”
玄袍有什么不对吗?他不想人看出来自己以前,免得引来太多的麻烦,换件颜色的衣服也有问题了?
见叶朝歌没明白,李家小姐又道,“这玄袍,是大皇子以前最爱的装束。”
这话题,怎么会绕到早已失踪多时的大皇子身上的呢?
叶朝歌一时也没明白,只是看着那李家小姐那么认真,也不好把自己的不解想得太多,笑道,“但这三皇子也老穿玄袍啊,这事儿,哪能这么算啊?”这玄袍又没被规定是皇家色,哪家的人不能穿啊?以这个来判定贵人不贵人,未免有点草率吧?
再者这北辰泽,可是天天穿着那身玄袍。
没想到叶朝歌的这番话,到了李家小姐那里,逻辑就全变了,“所以你看,皇家都是穿玄袍的,你可有见过平民百姓穿这个颜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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