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天地间最好的东西我早就已经拥有了,就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孩子,还有我们的燕北。
手腕无力的划下,凄厉的北风陡然刀锋般的刮过真煌上空,鹰鸩们迎风怒飞,翅膀上的黑羽被飓风吹散,随着漫天的白雪呼啸而下!
“母亲!”少年抱着女人的身体,双目如血,瞬间跌入无边的漫长黑夜!
八岁的孩子护在他的身侧,双拳紧握,一张脸青白,毫无血色。冷风凄厉而来,吹散了孩子眼前的乱发,她突然抬起头来,双眼凌厉的向着北方的盛金宫望去,那里,庄严巍峨,凝重大气,充满了排山倒海的威严和压迫。
那一天,有一根利刺突然间硬生生的扎进了孩子的心底,她握紧了拳头,抿紧嘴角,久久不发一言。但是,却有一颗种子,在她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成长了起来,经历岁月雕琢,经历风雨灌溉,它总有一天,会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古木!
风雪之中,丧钟绵绵不断,巍峨的盛金宫承光祖庙里,有一个黑色的身影缓缓转过身去,沿着绵长的甬道,一步步的走进大夏的心脏,灯火摇曳着照在他的身后,将那条影子拉的很长。
白苍历四百六十六年四月十九,是个令人无法忘记的日子,那一天,燕北镇西王一家除了常年在帝都为质的燕洵世子,满门惨遭屠戮,燕家的亡灵们死后尚且不得安息,于盛金宫门前的九幽台之上经受炎刑,身首异处,灰飞九天。
就此,曾经威震北疆的燕北狮子旗开始了漫长的沉寂,在妄图瓜分燕北土地的帝国贵族们争相击掌相喝的时候,西北大草原上却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庆典。犬戎十一个部落齐聚一堂,由大汗王纳颜明烈亲自主持,庆祝燕北狮子一族的举族没落,庆祝燕世城的不得好死,庆祝大夏皇朝的皇帝大公无私的为他们犬戎一族开辟了一片肥沃的北疆厚土,伟大的犬戎天神福泽了这个彪悍的民族,就此,他们坚信,再也没有人能抵挡草原汉子们的刀锋了。
此时此刻,破败萧条的乾门所里一处偏僻窄房之内,冷风呼嚎,房露雪,没有火盆,没有暖抗,只有一床破败的被褥,又黑又脏,散发着恶臭的味道。
门外,有兵丁们饮酒划拳的吆喝声,浓香的肉味远远的飘进屋子,少年面色青白,额头却是滚烫,嘴唇干裂,泛着不健康的白色唇皮,一双剑眉紧紧的皱在一起,大滴的冷汗从鬓角滑落,一头墨发已经湿透,
嘭嘭的响声不断的在屋子里回荡着,八岁的孩子费力的搬起椅子,然后重重的砸在地上,一下又一下,终于将一把椅子拆成一堆零散的木柴。她长吁一口气,擦了把汗,然后就在地当中燃一堆火把,柴火噼啪的响着,屋子里顿时就暖和了起来。心的烧了一碗水,孩子爬上冷坑,扶起少年的头,轻声的叫:“燕洵,醒醒,喝水。”
少年已经听不见声音了,闻言没有半反应。孩子眉头一皱,从桌上的饭碗里拿起一只粗糙的筷子,径直敲开少年的牙关,就将热水灌了进去。
“咳咳”的咳嗽声顿时响起,燕洵的胸口剧烈的震动,大声的咳嗽了起来,刚刚喂下去的水全部吐出,楚乔仔细看去,那水中,竟有丝丝的血丝在其中游动。她的胸口突然有些发闷,抿紧了嘴角,抽了抽鼻子,然后爬下床去,继续烧水。
“燕洵?”夜幕来临,屋子里越发冷的让人无法忍受,孩子将大裘和棉被全都盖在少年的身上,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外套,兽一般的缩在燕洵的身边,端着一只白瓷碗,轻声道:“我把饭加了水做成粥,你起来喝一。”
少年并没有话,好像已经睡着了,月光之下,他的脸孔苍白如纸,可是那双紧闭的眼睛,却有眼珠转动的痕迹,楚乔知道,他并没有睡,他一直醒着,只是不愿意睁开眼睛罢了。
楚乔缓缓的叹了口气,她放下饭碗,抱着膝盖,靠着墙壁坐了下来,门外大雪纷飞,透过败落的门窗还能看见月光下惨白的树挂,孩子的声音很低沉,缓缓道:“燕洵,我是一个奴隶,我无权无势,无亲无故,我的家人都被人杀死了。他们有的被砍头,有的被发配,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被砍断手臂扔到湖里喂鱼,还有的年纪就被人奸污,尸体装了一马车,像是破烂的垃圾一样。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即便是奴隶,即便血统是低贱的,但也应该有生存的权利。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一生出来就有三六九等,为什么狼注定要去吃兔子而兔子却不能反抗?但是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兔子不够强大,没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要想不被人俯视,就只能自己先站起身来。燕洵,我很,但是我有的是耐心有的是时间,诸葛家的那些欠了债的人,他们一个也跑不了,我一定要活着,看着他们为他们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不然就算是死了,我也不会瞑目。”
少年的睫毛轻轻的颤抖,嘴唇抿起,窗外大雪纷飞,冷风顺着窗子吹了进来,发出呼呼的声响。
孩子的声音越发显得低沉:“燕洵,你还记得你母亲临死前跟你过的话吗?她让你好好活着,哪怕生不死,也要好好活着,因为你还有很多事没做。你知道是什么事吗?是忍辱负重,是卧薪尝胆,是等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