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仲今天的心情非常好。
不仅是因为家里交给他的事情完美结束,还有他旁边的这个女人,她叫于晓,是北京城很有名气的于家人。在易仲他们这个圈子里,曾经传过一句话:就单单是工学院这一个学校,就有两个让人瞬间飞黄腾达少奋斗无数年的机会,第一个肯定是林家的林薇薇和林然,谁要是能娶了其中的一位,不要说什么少奋斗二十年的话了。
谁奋斗二十年能挣到上百亿甚至更多的商业帝国?
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娶到其中一位,那已经不是少奋斗多少年了,而是少奋斗多少辈了!
林家这对姐妹的确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同样难度实在是太大,这一点从五六年前就已经有无数人亲身经历过了。用浑身解数去追求她俩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什么程度呢?整个北京城只要是有头有脸的大少爷公子哥,稍微家里有点背景势力的,基本上都对林家姐妹动过心思。
当然了,无一例外没有人成功过,别说是追到手了,甚至就连能在一起吃顿饭,都少之又少。
第二个平步青云的机会,当然就是于家的于晓,相比前者来说,如果给男人们一个选择的机会,十人中最少有八个选择后者。因为林家这对姐妹,实在是太难太难了,曾经有人说过,就算能追到手,你能降服的住吗?
但是后者于家的于晓,就是很多人的梦中情人了。
于家的主业是做运输的,也就是物流公司的意思,虽然相比林家来说这个生意有些拿不出手,但所有人都知道实际上论真的话,于家的财力即使是在北京城也能排的上前十。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于家只有于晓这么一个后辈!
谁要是能娶了于晓,基本上就是下一位于家的家主了!更加重要的是,相比林家那对姐妹,于晓就比较让人觉得容易追到手了。
林薇薇也好,林然也罢,她俩在北京城的名气虽然大,但实际上私下里和别人的来往却很少。但是于晓则正好相反,她在北京城这个圈子里,那可是非常的活跃。
在易仲和周文他们的圈子里,流传过很多有关于晓的传言,这也跟于晓频繁换男人有关系。但是,不管是易仲还是其他知情人,都知道实际上于晓换过的那么多男人当中,少之又少能有一两个跟于晓牵过手的就可喜可贺了。
更不用说真正得到过于晓的了。
“易家的二少爷易仲?在场的这么多年轻人里,今天估计他是最出彩的人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那辆法拉利最少八百万,而且我记得易仲去年开的好像还是一辆六七百万的跑车,换的真快……”
“这群女人,一个个的两眼都快放光了,真TM人比人气死人,你们没看见他身边那个女人吗?敢跟她抢男人,不想活了吧!”
议论声接连不断的响起,易仲的到来瞬间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他身上,这一点易仲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再来的路上他就已经想到了。
车,是前两天刚买的法拉利,价值八百万。
女人,是整个北京城无数大少爷公子哥做梦都YY的对象,于家的掌上明珠于晓。
看着原本散乱的人群,很快给自己让开了一条路,易仲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笑容。他的确有得意的资本,就今天枫叶茶馆来给苏东来祝寿的这些人,年轻一辈中还有谁的风头比他易仲高?
想到一会儿给老校长苏东来送的礼物,易仲嘴角那一丝得意笑容更加重了几分。
唯一让易仲感到遗憾的是,下车后虽然于晓很给面子挽住了他的胳膊,但是这一路走来却也只是挽住胳膊而已。
红色的长裙礼服,白色的高跟鞋将于晓那魔鬼身材完美衬托了出来,束在腰上的一根丝带让她的腰看起来盈盈一握。再加上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即使是阅女有无经验的易仲,都热不住心里痒痒的。
不过,于晓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这一点从她一下车便挽住易仲的胳膊就能看得出来。即给足了面子,又打消了易仲想要占便宜的念头,如果下车后易仲伸手搂住她的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还能说什么?
‘老子早晚征服了你,真TM想看看你在床上是不是还这么能装……’余光看了眼面带微笑和别人打招呼的于晓,易仲在心里忍不住冷哼了一下,之所以今晚于晓能选择他做男伴,说白了就只是借个势而已。
真想成为于晓的男朋友,那可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就算追到手了,也很难真的赚到什么便宜,说不定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于这种很有可能费时费力费钱还捞不到什么好处的事情,易仲当然也最多就是在心里想想。
“哦?王叔,您来的也这么早,先进去坐吧,这不马上就十一点了吗。父亲前段时间还提醒我,让我专程去您家里拜访。”人群中打招呼的不少,不过大多数易仲都只是微微一笑。
能让易仲去握手热情聊下去的,当然不可能是同辈,因为易仲早就拿到了一份宾客名单,年轻一辈中还真就没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