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仙?”听起来还真是玄幻又装逼。
“瞧老臣这记性,王妃不知实属正常,毕竟医仙也隐居多年。”王长生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医仙的医术可谓高超,据说无论伤病多重的人都能令其恢复痊愈。”
沈凝月一脸淡定地看着面前花白头发的老头,那两眼放光,放在现代简直跟那些追星的迷妹有的一拼。
拍了拍王长生的肩膀,沈凝月笑而不语,她可是新世纪新灵魂。
“老臣句句属实,医仙还能将活人身躯里的器脏取出再放回,人不死甚至身体比以前还要健康!”瞧见沈凝月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王长生竭力推崇自己的“偶像”。
心内脏取出放回……这等破格之举在这个时代竟然会有,难怪被封“医仙”。
“那医仙在何处?”沈凝月脚步一顿,或许,那人对傻子的病有办法。
“要找到医仙可没那么简单,若不是此次医仙出世,想找也不过似无头苍蝇。”王长生捋着胡须,为自己推崇成功而沾沾自喜。
医仙。无人得知其从何而来,想当初他因为那些濒临死亡的绝症之人一一从阎罗王手里救回,医仙之名便由此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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