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我现在都懒得跟妻子多说什么。&29378;&47;&20154;&47;&23567;&47;&35828;&47;&32593;&119;&119;&119;&47;&120;&105;&97;&111;&115;&104;&117;&111;&47;&107;&114;
眼泪从妻子的眼眶中流出。
这丫的!还有脸哭!!
妻子也没跟我多说,就这样留着眼泪离开了。
看着妻子的背影,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想着过往妻子的一切一切。
从一开始,我就一接盘侠,妻子包养了那么多小白脸,我是不是其中一个?
她为什么又跟我结婚?
难不成李光头喜欢人妻,所以让妻子跟我结婚?
我没被绿,被绿的反倒是李光头。
想到这里,我心态好了许多。
不一会,王静走了进来,她看着我:“刚晓静来找你,是为了翁海洋那百分五十的利润吗?”
我点了点头。
王静坐在椅子上,一脸犹豫的样子。
“那百分五十的利润真不给吗?”
“不给!”
怎么可能给呢?
给了翁海洋怎么跟妻子狗咬狗?
“哦!那万一翁海洋上门讨要呢?翁海洋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看得出来,王静的心情挺沉重的。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说我跟翁海洋说了,把钱给刘晓静了,接下来我要跟刘晓静离婚。”
“嗯,好!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你有把握吗?”
我知道王静所指的那个把握是关于我财产分配的问题。
我没有回答王静的问题。
跟王静谈了一些公司的事情!她就离开了。
我知道王静的意思,她绝对不会让妻子进入公司的。
我找来公司的律师咨询了一下。
律师给出的答案是这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离婚时,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先要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判决。但是,如果因丈夫妻子婚内一方出轨出轨而导致离婚,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无过错方是否可以多分呢?
二、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一)双方协商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像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妻子或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