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葡萄架的右侧三米则有一个山洞。洞口约三米宽两米高,几个人山洞一查探,发现山洞里面其实更加宽敞,约有六米宽,十二三米深。
从洞口往外看去,因为岛的地势呈现中间高,四周低,所以在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目光越过丛林而看到海面。
只要稍加改造,这里无疑是一个最佳的定居点,尤其是有了山洞的庇护,不仅可以遮风挡雨,还能抵挡有可能出现的猛兽,人住在里面,也会感觉到安心。
四个人一致同意将这个美丽的草地和山洞作为定居点,接下来自然是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造,而改造的重点就是要以防御为主,当然另一件事也同等,那就是将还存放在海滩上的各类工具都搬运到这里,而改造居住环境,海滩上的工具自然更是必不可少。
几个人并没有选择原路回海滩,而是往左偏了另寻一条路回去,目的呢,则是想看看是否还有其他发现。
实际上山洞所在的位置距离海滩并不算远,真正小跑起来五六分钟足够了,只是通向海滩的丛林太过茂密,所以需要他们多花至少一倍的时间。
在这条路上他们还真有了发现,在林子比较稀疏地带,他们发现了一种类似鹿的动物,头上没有角,而且体型也不大,大致相当于一头山羊的体型大小,此刻正有五六只在悠闲的啃食着灌木丛。
“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李宇低声说到,而后示意大家不要发出动静,他则慢慢的靠近,以免惊扰了正在吃草的动物,当行进到一个合适距离时,李宇举起枪瞄准。但是瞄了半天半天还是把枪放下来,而后冲着吴语轩使了个眼色。
自打上次西域时,李宇才是人生中第一次摸枪,虽然也胡乱的开过几枪,但从来就没打中过目标。从西域回来后他在毛口的几个月里,也是跟随唐镜明和钟世齐练过枪法,跟百里冰也学了一些刀和拳脚,虽说长进不少,可这次打猎关乎到晚上几个人是否能填饱肚子,倘若一枪不中,猎物势必被惊吓逃跑,那么晚上四个人也只能吃些腥味十足的鱼虾贝类了。
吴语轩第一时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弯着腰慢慢的移动到李宇的位置,接过他手中步枪,瞄准,啪的一枪,猎物应声倒地,但随之发生的景象让四个人可真是吓了一大跳。
随着一声枪响,只听的树林里瞬间如炸了营一般,树梢上惊起一群飞禽,灌木丛里也呼啦啦跑出不少小型动物,看见的看不见的,一时间树林里动物逃窜时带动树枝灌木的晃动加上各种动物的啼叫,霎时间乱作一团。
但也就没多一会儿,树林也就安静下来,没想到原来这么一小片区域,竟然隐藏了这么多动物,这或许是盘古开天地之后,这座岛上第一声枪响吧。
几个人嘿嘿笑着向猎物的方向跑去,只见那头猎物躺在地上,子弹贯穿了它的脖子,虽然并未立刻死去,但此时也就只有出气没了进气,一双圆眼睁着,但渐渐的没有了光彩。
看着这弥留的动物,李宇突然觉得心里有些酸楚,他从腰间掏出短刀,锋利的刀刃划开了它的喉管,这只可怜的四蹄动物结束了痛苦的挣扎。
它们其实和人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但却要另一个物种因为对于食物的索取而死去,而后被人扒皮割肉架在火上烤,生命的终结只是一个瞬间的偶然而已。
但这又是亘古不变的丛林法则,千百万年以来一直遵循的法则,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且颠扑不破的法则。只是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正在对丛林法则的过程进行改造。
狮子或者老虎,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捕猎,而人类的捕猎却不一定来自于最基本的生存,可能是对于美食的追求,也可能是得到一张带有美丽花纹的毛皮,更或者只是满足那种屠杀的快感。
细看这头猎物,确实长的十分像鹿,披着棕色的皮毛,只是体型比鹿小了很多,虽然只有一个山羊的大小,但对于四个人来说也是足够吃了。
没有想到娜仁托雅对猎物剥皮割肉会如此的熟练,只见她手上的尖刀飞快的游走,不一会儿一张完好的鹿皮就剥离出来,而后又开始对猎物进行分割以方便携带。
“我虽然生长在城市,但是我的家族一直以祖先的传统游牧生活为荣,长者们都觉得传统的游牧生活更会增加孩子们的坚韧……”娜仁托雅一边分割着鹿肉一边说,“所以我们很小的时候都会被送去草原,过纯粹的游牧生活,我在草原生活了六年,直到十六岁时才回到城市。”
蒙古女人从骨子里就带有一种韧性和剽悍,也正是千百年来所造就的这种民族个性,才会让这个民族在几百年前短时间内就横扫亚欧大陆。
连骨头带肉大约有六十来斤,还有一块质地相当不错的鹿皮,大家便带着猎物回到海滩。
首先将一些必须的工具带到草地旁的山洞,而后李宇又让百里冰和吴语轩在附近搜集石块堆在洞口,准备用这些石块做一道洞口外围的防御工事,而他则和娜仁托雅往返于海滩到山洞间多次来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