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的狂欢之后,洛阳逐渐恢复了平静,花尘风信马由缰,在街上溜达,虽然魔域被击退了,大哥似乎更忙了,还来了好多前来投奔的武林侠士。【独孤文学】想起来花尘风就郁闷,“还要我陪他们吃饭喝酒?”对于花尘风喜欢的人千杯不醉,不喜欢的,好嘞,您哪,出门左拐不送。尤其是那个大肚汉朱大有,这名字听上去就是一个油油腻腻的人,听说是一个酒楼老板,不不不准确的说是一个土匪从良卖起了猪头肉。听说他最喜欢猪头肉,洛城西还在席上专门为他准备了个猪头,一整个猪头!哎哟,就算在大漠再豪爽的汉子,还要用刀在烤羊腿上割下一片来吃,而这位大有先生直接下手去撕,接着就是一大块泛着油光的猪头肉满满的放在嘴里。还有那个矬地丁,个头不到自己肩膀,一个人长这么矬也就算了,偏偏他却姓高,叫什么高雪剑,我看还真是贱,一会儿一个洛城主天下无敌,一会儿一个洛城主武功盖世,那个殷勤呀,这天下漂亮话都让他一个说绝了,这饭还能吃的下去?“要比起来,我宁可和那油腻的老头喝酒聊天,至少人家是在那儿好好吃肉,而这个高雪剑,得不得,得不得,全都是废话,大哥怎么受得了,还封他为护卫。洛城西如何不知道花尘风在那里真的不自在,他那自由不羁,直爽的性情肯定无法忍受高雪剑这样的男人。洛城西却不这样想,既然身为城主要管理好洛阳,必须任人唯用,而且魔九尊如此强大,估计无时无刻不惦记复仇,洛阳必须再最短时间强大再强大,谁又知道这每日每夜他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所以必须礼待所有投奔者,高雪剑虽过于油滑,但以他的武功,作为一个护卫应该是足够担当。他看看花尘风在席间十分无趣,就找了个借口把他释放了。花尘风自从战后一直忙碌着帮洛城西处理这样那样的善后的事,今天被放出来,心情自然大好。
“哎哟!花少!”
花尘风抬头一看,原来自己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个首饰店门前这。这洛阳进进出出的,谁不知道洛城府来了一个小哥,叫花尘风啊,尤其是这老板是干嘛的,对这些事天生就有一种特殊的识别技能。看见花尘风的马上来到了店门口,赶紧就迎了出去招呼。
花尘风下马,看了看首饰店的牌子,“锦绣银楼!”这时早有那些聪明的小伙计,把马牵了过去。不由得花尘风跟着老板走了进去,只见柜台上玉釵金簪比比皆是,琳琅满目,花尘风想起了一只手,纤细柔软白净的一只手。他回头问老板:“可有手镯?”
“有,有,有”说着老板连忙搬出了一个箱子,然后拿出一个绒布铺柜台上,“我们这儿有全洛阳最漂亮的手镯!”老板边打开箱子边自夸。
花尘风看看这许多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的金镯银镯,皱皱眉,“有没有好一点的玉镯,”
“哎哟,看一眼就是个行家,俗话说人不,如今金不如玉,我们店的玉手镯是全洛阳最好的玉镯,”说着搬出了另一个箱子,老板,“你贵姓?”“鄙人姓金呀”“哦,想必这也应该是全洛阳城最好的姓吧!”花尘风打趣道。
老板哈哈的大笑“花少说笑了,这洛阳最好的姓是洛呀,”花尘风笑笑,这老板不但精明,口才还相当了得,这么一来既解了自己的尴尬,又把话推回给了花尘风,最重要的是还让花尘风觉得舒服,毕竟洛城西是他大哥。现在花尘风对洛城西简直是佩服的无可无不可的,甚至走路吃饭都会不由自主地效仿他,而洛城西对花尘风更没说的,直接对外介绍,这就是我的小弟花成风,连义字都省了,真拿他当自己的亲兄弟一样,怎么能够不让花尘风感动呢,而对花尘风的照顾更是体贴入微,就上次花尘风在青竹巷买了一次牧丹,这倒好,隔三差五洛城西就会送几盆漂亮的牡丹过去。到现在,整个宾客楼的二楼走廊凉亭全是花。最重要的是还带他拜见了老城主洛长空,进行了父子之礼。只是让花尘风担心的是老城主的身体太虚弱了,形神消瘦,可是依然不改大侠的风范。
“以后有你陪我儿,他就不用那么孤单了,”这是老城主握着他的手偷偷告诉他的,就算病成这样,他想的依然是他的儿子,这就是父爱!他也想有,他曾经也有过,花尘风就那样轻轻的靠在洛长空身旁,乖的让人会以为这是一个小姑娘……
“花爷,你这几只喜欢哪个?”金老板乐呵呵地陪着笑脸,
“嗯,”花尘风看着这一盘的手镯还真不知道选哪个。
“对了花少,那位姑娘的手腕多大啊。”花成风一脸茫然,他只是见过匆匆几面,怎么可能知道。
“哦哦,没关系,花少尽管选,若戴着不合适可以随时换,我信得过花少!”金老板一对自家货是认得,二就凭洛城西的家在洛阳的地位,这些手镯算什么,花尘风拿起一个绿色的手镯,想想又放下,的确很是漂亮,只是曾经每天看金怀玉带着这样的绿色手镯逛来逛去的,想象以后要每次看到它都想起金老板——那个太熟悉老板娘,似乎有点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