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下了好大的雨呢...
大丑懒洋洋地趴在潮湿的地面上,感受着阳光的温暖...至于捕食欲望什么的,完全没有嘛!
作为一只正常的狗类生物,吃饱了睡好了,晒晒太阳不是一件很享受、很舒服的事情吗?真是狗生如此,夫复何求?
大丑单纯的内心就是这么容易得到满足。
不过那天那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男是女呢?
回想起昨天那绝对算不上美好的经历,大丑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凭借它敏锐的嗅觉,它能够很轻易地闻到沈晶晶身上的化妆品味道,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敏锐的嗅觉,它更是闻出了那被化妆品香味覆盖下的男性味道!尤其是被骑的时候,大丑已经感觉——这货一定是男的!
不过...那个家伙是不是男的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自己还要找“她”算账吗?
既然都已经摆脱了那个大魔王的控制,自己就像蛟龙入渊、如鱼得水一样可以一展雄图了呢!
舒服地打了个响鼻,大丑又想到了自己的过去。
大丑的另一个名字它已经忘了,或许是不想想起。
大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却被送给了城里的女性亲戚,从小没有母亲的关怀,它也很无奈啊。在一岁前,它城里的主人待它还不错,不过自从结了婚以后,主人的丈夫各种看它不顺眼。而且随着大丑越长越大,整只狗也是越长越丑,越来越不受主人待见。
颜即是正义这条准则,对大丑来说简直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所以,大丑很快被逐出家门,过上了流浪狗的生活。
在垃圾堆里找饭吃,和别的狗打架,被街上的车撞,收获人们恶意歧视的眼神,这些都是最正常不过的家常便饭。
但最最让大丑愤怒的是,是有一天它遇见了一个打狗肉的!但重点前面这句话,而是...就在那个人用枪把自己麻醉了之后,竟然因为自己太丑而把自己放了!!!把自己放了啊混蛋!!!
你当这是丑小鸭啊!丑狗也是有尊严的啊!
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辛酸岁月啊...不过现在好了,自己变得更大更强了!四肢远比从前来得有力健壮,而且吃得越多,身体就越强壮。每时每刻,它都能感到心脏的跳动、血液的流动在变得更快,肌肉变得更坚硬细密。
从前那些支配自己的人类,不过是口粮而已...那个恐怖的家伙当然人类的范畴。
不过,自己真的有那么恨人类吗?想着模糊不清的农村家庭里孩童的笑脸,大丑又有些迷茫了。
算了,想不明白就不要想。
收起了怀念的神情,大丑抽了抽鼻子,将身体摆放得更舒服些,正想再睡一个回笼觉呢!却忽然发现,前面的道路上,好像有什么动静!
“大小姐啊...你到底是要去哪里...”如果沈晶晶,哦不,沈经在此,就一定能认出——这是那个死胖子林凯的声音啊!
而他说话的目标,自然是宋子倩大小姐了!不过此时林凯面对宋子倩的表情却是和之前大不相同的哭丧着脸。
因为,在这短短的两天里,林凯林雅也算是见识到了宋星口中宋子倩的傲娇。
从离开那被烧焦的小屋后,宋子倩第一个目的地竟然是坍塌的百货大楼!至于她的目的,竟然是寻找自己使用过的化妆品啊!原因是——不化妆就不美了!
要是这件事被沈晶晶知道,一定会为此大声惊叹:“英雄所见略同啊!”
只是这事放在胖子身上就不那么好受了,再怎么说他都是这个小团伙里唯一的男性生物,什么都不做的话又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所以,这些不用动脑子的脏活累活都是我们的胖子做的,如果只是在废墟里找化妆品也就算了。但是,妈的,瓶子破了一点的不要,有划痕的不要,上面有尘土的...咳咳,这个还是要的,没办法,都从废墟里找出来的,还能不脏一点?
林凯对化妆品的这些要求还算勉强可以接受,但是!你特么的对着我妹妹耍流氓是几个意思?!
没错,在林凯辛勤地工作的时候,宋子倩就是在撩妹!撩的是他林凯的妹妹!
当然,林雅可不认为自己是被撩了,她只觉得两人在进行女性之间友好密切的交流...而已。
而这不过是宋子倩的小姐傲娇的一处体现而已,自从来到了北城,宋子倩小姐对于穿着的要求就像坐飞机一样升到了天上,不是XX牌子的鞋子不换,不是XX颜色的衣服不穿。而且最最关键的是,每次找到她中意的服饰,她总会一脸傲娇地哼一声,然后才不怎么心甘情愿地说上一声谢谢。
不过...这等傲娇环节对于肥宅来说,简直是末世里的精神食粮和难得一见的福利,总之,这种事情还是很让胖子痛并快乐着的。
至于之前这种属性为什么没有显示出来,据宋月的解释是——只有熟人才能见到大小姐真正的一面。
不过现在宋子倩大小姐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