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平步青云,不但能从二品大员的位置上更进一步,还能等皇帝归天之后,辅佐新皇再开盛世。
到了那个地步,他就是东林党的大功臣,朝廷的擎天之柱,告老还乡是不用想了,肯定要留在朝堂中执掌朝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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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那就更简单了,不管是半路被人暗杀,还是到了京城斗争失败,少不了被人挫骨扬灰。
那时别说是回老家,有没有全尸还是两说。
“能挽大厦将倾,扶万民于水火,我傅天仇百死不悔...”
傅天仇收回目光,看向轿子中的王旭,笑道:“只是有死轻于鹅毛,有死重于泰山,我虽然不怕死,可也不想毫无价值的死去,我的安全就托付给王大人了。”
“呵呵。”王旭嘴角抽了抽,他还以为傅天仇要慷慨赴死呢,没想到话到后面峰回路转,又变成央求他多加保护了。
既然如此,前面说的大义凛然做什么,果然是官字两张口,怎么说都是他有道理。
“你这有没有纸笔砚墨?”傅天仇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开口跟王旭要起了文房四宝。
王旭对身边人使了个眼色,很快有推着粮草辎重的锦衣卫,从车上取来了这些东西。
“神州历753年!”傅天仇沾了沾笔墨,在纸上写道:“前兵部尚书傅天仇遭奸臣诬陷,被押送回京途中感叹朝廷奸臣当道,民不聊生,有感而发宏愿,曰:一挽大厦将倾,二扶万民于水火,百死不悔...”
王旭:“...”
要不要这么离谱,难道做人,真的可以一点脸都不要吗?
是,写自传的人很多,可是真正的自传,都是要求让史家去写的,为什么,因为要保持历史的客观性,自己给自己写自传,主观色彩太浓烈,一直为史家所忌。
现代人,自己给自己写自传的多了,只要是个名人就写自传,好似不这么干就显不出自己的名望来,实际上都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但是,这里是聊斋好不好,民风淳朴,不是各种套路层出不穷的现代。
难道说,傅天仇也是穿越过来的,别的金手指没有点亮,就把后世的自我包装技能点亮了?
“怎么,看不懂啊?”
一抬头,看到王旭很是错愕的表情,傅天仇微微而笑,笑容很是神秘:“名望怎么来的,都是被人吹捧起来的,你吹我,我捧你,一来二去名望就有了。年轻人,学着点吧,你还嫩得很呢!”
王旭没有说话,还别说,确实触动很深。
与这些历经风雨,笑看朝廷纷争的老狐狸相比,自己果然是个实在人,太纯洁了,没有这么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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