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救也会死。
只不过是早死晚死的事情。
难道自己该十天前,果断结束这兄弟的性命吗?
给对方一个痛快?
可亲手杀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他怎么做的出来。
叶城终于看向病床上周利民。
一眼望去,触目惊心。
但见,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周利民浑身的水疱已被挑破,大量体液流出。
随着他体内不在繁殖出新的细胞,导致原有细胞大量死亡。
细胞混在体液里,将皮肤表层浸润的不忍直视,散发出阵阵恶臭。
他曾拉扯过自己的右手,最为严重。
已不成模样,隐隐可见白骨森森,溃烂的令人头皮发麻。
这还不算什么。
最令叶城感到痛心的是。
如此痛苦的状态下,周利民竟然还保持清醒。
因为药物的作用,让他的心率时刻保持在120次/分钟以上。
相当于一名短跑运动员在病床上不断狂奔。
他睁着一双眼睛,死死看着叶城,认出对方后,欣喜莫名。
想要说话,喉咙却被插着呼吸管,发出呼呼的声音。
他只能眨眨眼睛,似乎再说。
城哥!
你,来看我了吗?
叶城的眼眶,顿时红了。
他瞬间做出一个决定。
随后,冲着周利民笑了一笑,说出一句话。
这句话说出来后,整个屋子里的人全都震住。
“兄弟,挺住!哥来拯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