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岑如此费心费力寻找,青樱心中已然知晓,这男人必然是世间极重情义之人,否则也不会如此。
洛岑心头想的却是失踪很久的白芨,自此一别之后再也未曾见过,那女人仿佛永远在身后,不争不抢,不哀怨,也不愤怒。
自己向来只顾自己的,可那女人仿佛永远会在身后呆着,安静的悄无声息的,不惹是非,如一朵白莲花轻轻绽放在淤泥,出淤泥而不染。
一转眼的功夫,女人却永远不见,那个永远等着自己的女人不见了。
心里仿佛有根针,狠狠的戳在心头,一个一个血窟窿,却诉说永不再见的痛苦和伤痛。
总在自己批阅公文时,悄悄的奉上一杯清茶或替自己揉捏肩膀的那位女子,总在自己伤怀不已,或为某些而烦躁不堪时,轻言巧语安慰自己的那个女子……
或许他们之间没有惊天动地鬼神的爱情故事,但是他们的过往却如滴水一般,平静如初,却不可或缺。
“想必大哥一定特别喜欢嫂嫂吧。”
洛岑收过神来,这次没有选择回应,因为他自己也并不知晓,或者打从心里不愿承认,自己竟然对一个女子如此倾心相许。
也许一开始不会这么认为,以至于后来也只觉得是一种习惯。
习惯了如温水一般存在的女人,呼吸一般存在的女人,突然间没了。
但是有一点,他几乎不犹豫的告诉自己,无论如何,这一辈子一定要找到她。
“哎呦,一个大男人对于儿女之事反而扭扭捏捏的,不如一个女人,既然喜欢人家为何不肯直说,我们塞北的儿女,向来喜欢什么说什么,喜欢什么做什么……”
说到这儿,似乎想到自己,青樱便多了几分惆怅,眉头紧锁,望向远处,一抹背影留在脑海却在沙漠上跳跃着,鲜活如初,仿佛那人永远未曾离开似的。
“可是我……”
说到这,青樱便再也不肯说下去,仿佛满心的心事如装满了水气的蒸笼,一旦戳破便不可收拾,一个人独行出了帐篷,天气明朗晴空万里,丝丝白云衬着蓝莹莹的绿色,格外清晰。
前面有一女子,手握粗笔,身着一身粗布衣衫与寻常模样的塞北夫妇,倒多了几分乖张,虽然也是出来放羊的,可别处的羊都乖乖的吃草,独有这女子一人坐在旁边,拿着纸和笔,默默的手写。
止不住好奇,青樱走过去:“这位姐姐,你在写什么?”
一抬头,只见这女子生的果真秀气如兰,显得极为柔气一开口,便是地道的塞北调:“我在书写一份已经被打湿了的文……”
“姐姐可真厉害,竟然可以写之乎者也……”
低下头看到书页上所描绘的文字,青樱这才感到吃惊。
这字迹清秀,却偏偏带着几分男子气概。瞧上去格外端庄而大气。
“姐姐的字可真漂亮,我还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可以把自己的这么漂亮的,你是第一个……”
青樱向来便是,自来熟的性子,索性从怀中掏出那把扇子来:“如若姐姐无事,不妨帮我提个字,我看姐姐写的字倒是比旁人写的清秀十分。”
说完歪着头呵呵一笑,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又道:“不如这样,姐姐可会写汉文?”
那女子瞧着便是温顺可人的,果然欣然应允。
“姑娘若是不嫌弃……”
“当然不嫌弃姐姐写的字这么好看,求还求不得呢。”
她赶紧把扇子递过去,笑了:“姐姐,我可听闻中原有诗极其有名气,不如姐姐选一首。”
那女人虽然有些感到惊讶,但终究莞尔一笑,犹如亭亭玉立般的花枝随风招展,衬的天色愈加明朗。
“姑娘既然喜欢我,不妨写一首便是……”
女子一边低下头,一边迅速在纸上画着,嘴里却随着应和:“一低头的温柔,恰似百合般的娇羞。”
这字迹甚是清秀,写起塞北文已然见了几分真章,如今写汉文来,更是如此,人如其字,果然清俊有加。
“姐姐的字果然好看,我实在喜欢说真的,我也见过汉文,但像姐姐写的这么好的倒是第一次,我总觉得写得跟狗爬过似的。”
青樱向来是欢快的性子,赶紧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上面镶嵌各种颜色的宝石,极其珍贵,趁着阳光闪烁时分,随手递给女子:“不如这把匕首送给姐姐防身用,算是妹妹的一点心意。”
塞北草原,荒漠儿女,向来是野着的惯着的,泼辣的性子,况且一把匕首向来是儿女之间的常用礼物,只是这种如此珍贵,镶嵌各种宝石的匕首却是及其贵重。
那女人也是识货的,赶紧站起身来连连推辞:“这礼物实在贵重,我不能收……”
“我是真心喜欢姐姐写的字,否则我也不会如此这礼物并非贵重,比起姐姐写的字来,我更喜欢姐姐的字,况且我还有事在身,不能在此多加叨扰,我哥哥还要去找我嫂子,我还得继续留在这,想着日后有时间,定然和姐姐一起学习大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