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讨一个试镜的机会,只是客套的说法,其目的显然是想要角色,只是话不能直接说。
王金花当年加入橙天,确实声势浩大。
只是王金花与伍克啵,注定尿不到一个壶里。
橙天的发展路线与华宜如出一辙,王金花既然跟华宜翻脸,那么必然会与橙天翻脸。
自从王金花加入橙天后,她就一直掌握着手中的艺人,始终不让伍克啵插手,以至于橙天拾捌俨然就是一个“国中国”。
别看王金花虽然只持有橙天娱乐25%的股份,但她却对橙天拾捌拥有绝对的掌控权,甚至就连大股东伍克波想要查看账目,都被她拒绝。
因此,伍克啵始终担心王金花再来一次出走,掏空橙天,于是成立“橙天拾玖”经纪公司,想要分化王金花的权力。
而王金花也因此更加确信伍克啵的橙天与华宜如出一辙,越发不让伍克啵插手橙天拾捌,极力将手下的艺人牢牢握在手中。
最终,分道扬镳。
事后,伍老板还起诉过王金花。
橙天拾捌是在2007年3月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W,股东为橙天的伍克啵与王金花。
伍老板占股75%,王金花占股25%,伍老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伍克啵在起诉中称,橙天拾捌成立后,王金花对公司实际控制经营管理,未对他进行分红。
橙天拾捌旗下那么多大牌艺人,伍老板又是占股75%的大股东。
按理说他才是最赚钱的那个,却连分红都没有.
分红没有不说,王金花这一次出走又带走了一大堆艺人,使得本来底蕴就不怎么足的橙天伤筋动骨。
伍老板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也就将王金花告上了法院。
如今,王金花与导演张离组建了工作室。
成立工作室后,王金花慢慢的明白内娱与好莱坞不同。
在好莱坞,能够做到电影公司、艺人经纪公司分立,是因为电影公司、艺人经纪、工会三权分立。
20世纪中期是好莱坞电影公司发展的黄金时代。
当时,规模较大的电影公司通过迅速扩张,掌握了影片制作到发行及影院放映的一整套产业链条。
不过,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太久。
194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美国司法部诉派拉蒙电影公司”一案中,认定派拉蒙电影公司固定价格、垄断影片发行的行为违反了谢尔曼法的规定,从而至此结束了电影公司统揽影片的制作、发行与放映的大一统时代。
与此同时,导演、演员、编剧也逐渐脱离了与电影公司的雇佣关系,可以自由地根据不同的项目选择电影公司,与之签约合作。
只是,势单力薄的自由职业者很快就发现,在与实力雄厚的制片公司谈判时,他们并没有太多的谈判筹码。
谈判结果往往以接受不平等条款为代价,来获得工作机会。
例如,在1930年代,好莱坞大制片厂往往与演员签订长期合同。
这些长期合同条件苛刻,而且演员不可以解约。
在当时,与好莱坞制片厂签订合约就等于签下了卖身契。
于是在20世纪中后期,代表作家、导演、演员的行业协会开始发挥集体谈判的力量。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谈判对象――美国影视制片人联合会。
自1982年起,这个联合会已经成为了代表超过350家制片公司最重要的行业组织。
好莱坞各个工会会为旗下会员与制片人联合会谈定一个基本合约。
如果条件不够优惠,各大工会会不惜发动集体罢工的形式给对方施加压力。
与此同时,所有的工会成员都不能与雇主签署工会总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
当然,个人也很难争取到比这个总协议更优惠的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工会的作用早已不仅仅是帮助演员获得更好的合同这一简单的主旨了,从最基础的谈判、利益争取、工作环境争取,到帮助演员收回酬劳,以及给予演员相关法律保护,甚至帮助演员找工作等等。
此后,影视公司不再与演员直接签署长期经纪合同,而是让演员独立于影视公司之外,基于不同的电影项目签署项目合同。
这种模式不但能够有效地降低公司成本,还扩大了每部影片选择演员的范围。
因此,好莱坞无论影片,还是演员,俱都百花齐放,更是造就了好莱坞新一轮的黄金时代。
相比之下,国内的电影业的模式如同好莱坞1948年前电影公司统揽影片的大一统时代。
单独的艺人经纪公司,对抗不了总揽影片的电影公司,根本就难以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