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时,人竟然是在一个婚礼仪式上,我是新郎,金百灵是新娘,那时的我,完全如同我的身份,已经是一个全新的自己,以前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是一个小山村,小山村背靠一座大山,前面一条大河,一条干净的水泥路一直贯通上下游的河堤。这个地方是金百灵新身份的老家,这里山清水秀,安静平和,虽不算与世隔绝,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没被世俗污染的地方,
婚礼还没进行,场面很吵,那些年轻的女人在纷纷议论,我旁边一个女人装作很小声的说:“这金百灵真的好本事,四十岁才结婚,倒找了一个黄花仔,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这伢子不会是个傻子吧,不然怎么会看上一个老女人?”
旁边的女人说:“你没听说吗?这伢子是个孤儿,从小没父没母,一定是有恋。母。情结,所以才找了她,我估计是这样子。”
另一个女人说:“你们懂什么?如今男多女少,僧多粥少,很多男人都打单身,这伢子又是个孤儿,能找个老婆就不错了,当上门郎,点事都不用想,这有什么不好,更何况,金百灵是我们这少有的美女,当年可是很多人追的,只是她看不起村里的男人才拖到现在,她以前一直想找个比刘德华还帅的,如今倒是心想事成,也算她本事了。”
另一个女人说:“哼哼,老牛吃嫩草啊。”
这时,司仪见这些女人因为嫉妒在胡说,忙用话筒说:“好了,婚礼就要开始了,问下我们的新郎,你是怎么追到我们美丽智慧的新娘的?”
我看了一眼金百灵,我眼中全是温柔,金百灵笑面春风,虽然很多难听的话,她全程微笑对待。我说:“只有真正的爱情是不用放肆去追的,一眼相对,彼此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生命的唯一,拥有对方就是一辈子的幸福,我爱她,不需要理由,爱就爱了,也许前世我们就曾拥有,所以今生续缘。”
司仪说:“哇,我们的新郎把爱情描绘的像诗一样,难怪新娘被我们新郎感动了,新娘说说,你是被我们新郎帅气的外表迷住了还是被他智慧的心灵感动了呢?”
金百灵说:“我去年换了厂子,在新厂里看到他第一眼时,我就知道,他是我的真命天子,白马王子,确切的告诉你们,我们家的当时很腼腆,是我追的他,追到他爱我为止。”
司仪说:“好了,我们为我们勇敢的新娘鼓掌,为他们未来美满的幸福婚姻鼓掌。”
接下来,在司仪的主持下,我们举行了婚礼,婚礼后,我和金百灵提着见长辈的红包进来新房,两人清点了钱数,然后把钱藏好,我深情的看着金百灵,虽然她看上去确实比我老,但我看着她就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她就是我的全部。
就在这时,我感觉到我胸前的吊坠在和我说话,他很急的说:“快走,快走,带着新娘快走。”
我胸前一直挂着一块丑陋的吊坠,我过世的父母说,我一出生脖子上就挂着这么一块吊坠,父母看到吊坠丑陋,当时就要扔了,是我死死的拽住大哭,他们才放弃这个想法,没想到他们一放弃,我就立马不哭了。我长这么大,从没听到过吊坠和我交流过,今天它第一次开口,我知道肯定有事,因为这时,外面刚刚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却是乌昏斗暗,像是马上就要下雨,所有村里的人和亲戚都躲在喜棚下面,等待开餐。我犹豫不定,因为吊坠一直在催我离开,我不知道要不要真的带金百灵走,又如何和她解释现在有危险?还有,要不要通知村里的人一起走,我怎么去通知他们,说有危险?那是什么危险呢?
我正犹豫之间,突然,金百灵的手机响了,她忙接电话,接完电话她对我说:“纯阳,走,厂里有同事过来,他们到了镇上,不知道怎么走了,要我们去接。”
我一听,知道机会来了,我想,这也许是天意,如果我现在下去要村民走,他们肯定会把我当成疯子和傻子,看来,只能我和金百灵两人走了。我和她下了楼,外面已经很昏暗了,所有的村民和亲戚在等待开饭,都在议论说这天变得奇怪,可能有大雨,都在议论怎么还不开饭,只怕到时候下大雨,喜棚承受不起。他们虽然议论,但却没人离开。
金百灵换了婚纱,我们下了楼,没人注意我们离开,我们离开时,天上已经开始下雨,车子到了外面,只见外面路上到处是山里的野鸡野兔,野猪在乱串,天已经很昏暗,我虽然打亮车灯,还是有点看不大清楚外面,车子撞上了很多野物,我知道,这山村真的要出事了,倒不知道是地震还是什么,我得尽快离开。
车子开出村口,我看到很多人在那打着电灯捕捉野物,人人都很兴奋,根本不知道危险就要到来。我不管这些,全速往村外开,刚刚出了村口,大雨顿时倾倒下来,雨好大,让我几乎看不清道路,这时,我胸前的吊坠突然发出亮光,那亮光很是奇怪,竟然能照亮大路,让我能快速前行,我的车子刚刚驶出山区,却听见后面轰隆隆的如同打雷,我从后照镜往后看,后门·什么也看不清楚,金百灵说:“纯哥,这是怎么了,现在已经是农历十月,是冬天了,按说不该有这样的大雷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