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看着雪狼,感觉她和它的关系好像不仅是谁守护谁,而是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你为什么说它是狼王呢?”
西朗程志说:“狼一般是灰色,只有万狼之王才是全身雪白,而且发怒的时候眼睛是红色的。”
“只要是白毛就是狼王?这么说的太武断了吧?”北极狼都是白的,岂不是各个都是万狼之王?再说,万一是哪个狼得了白化病也是全身通白,难道这样的也是万狼之王?
西朗程志说:“不仅是要全身通白,而且还要能驯服万狼,让万狼听从它的调遣。”
虽然不是驯兽师,可是基本常识罗溪还是懂的。狼这种动物虽然是群居,可是也分群体。一个狼群有自己的领导者。但是一个狼群也就十几头或者二十几头狼罢了,多的时候可能两三个狼群一起凑个百十来头狼,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可是一万头狼?这是不是有点扯?
罗溪看看雪狼,没有说什么,她并不想强求自己的这头雪狼肩负这么沉重的责任,它只要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就好了。
送走了西朗程志和西朗顿珠,罗溪把古擎天送她的黑水晶项链拿了出来,让她的龙涎玉镯,也就是西朗程志所说的天狼镯和黑水晶靠近。和黑曜石不同。如果是天狼镯吸取黑曜石上的能量,那么很快黑曜石就会变成普通的石头或者是一堆粉末。可是天狼镯放在黑水晶旁边很久了,也不见黑水晶发光暗淡。但是天狼镯已经变得有些发亮了。
草原上,大汗的营帐内。
“父汗,这是这次炼制的长寿丹,能帮大汗延年益寿的。”
鄂尔斯拿出了一枚红色的丹药进献给了他的父亲,也是这个草原的王者满达大汗。
“恩,孩儿有心了。”
自从吃了鄂尔斯给他的丹药,满达觉得自己好多了,不仅是精力比以前旺盛了,对女人也更有热情了。
“能为父汗尽孝是孩儿的本分。”
鄂尔斯低头说的时候,眼睛不免看到了父亲怀里抱着的那个打扮妖娆,风情万种的女人。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他还没有和她合房就被派出去寻找逃跑的西朗族人。当他捉回一个回到部落的时候,发现他的女人已经在父亲的营帐里,和父亲一起发出“欢乐”的声音了。
觉察到儿子的视线,满达看了看怀里温柔似水的女人,“唉,你说你刚刚结婚就扔下乌日娜一个人在这里,再说少年时候得了那个病,就算你们能在一起也不能行人事。为父就帮你尽了责任,希望你不要怪为父。”
当爹的占了人家媳妇还有脸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这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了。
鄂尔斯几次攥紧了拳头,几次又松开,咬紧的牙都快出血,还是换上公事公办的语气:“能为父汗尽心也是乌日娜的福气。儿臣不在的时候,就让她陪伴在父汗身边伺候就好了。”
儿子都这么说了,满达就更开心了:“难得你有这份心,为父很是欢喜。这段日子芒哈那边忙不过来,你去接管吧,也让他跟你学习一下怎么管理草原。”
“是父汗,儿臣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鄂尔斯还是公事公办的样子,没有任何的表情流露。
“行了,下去吧。”
鄂尔斯出了满达的帐篷,立刻听到里面嘻嘻哈哈的笑声。他知道父汗又要“关爱”那个女人了。
那木日是鄂尔斯的表弟,也是和鄂尔斯关系最好的朋友。他知道鄂尔斯的一切。看到鄂尔斯阴沉的脸和帐篷里传出的笑声,心有感叹,可也没办法,那个是大汗,他们的王,他要什么谁还能拦得住吗?
“鄂尔斯,别难过,过几天我再给你找个好姑娘。”
鄂尔斯扯出一抹不屑的冷笑:“哼,一个女人换了一块土地,还算不亏。走吧,陪我看看芒哈的那片草原去。”
“什么?是芒哈的草原?”大汗不会真的是这么给的吧?那木日出了一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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