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倒在柔软的大床上后,克雷恩终于有了点精神来回忆之前都发生了什么。
离开了脸色铁青的斯托纳,他们直接去了旧城区最近的邮驿所。
克雷恩从没写过信,不过他当然知道写信是怎么回事。按他的计算,能在里面耗费半个钟头差不多就顶天了。
所以蛮牛有点扭捏的请他在邮驿所陪同直到把信寄出去的时候,他很干脆的就答应了下来。
他那时候还在猜是不是蛮牛没怎么学过写字有的字不会写需要他帮忙,于是对琳迪说如果先写完就稍等他一下,蛮牛写完他们再一起去购物。
没想到玛莎直接翻了个白眼,告诉他明天再说吧,今天下午不再安排别的计划了,没事的随便逛逛就好。
那时克雷恩还没太明白,为什么玛莎和苏米雅会一起用“就算有安排你也不会有时间参加”的怜悯眼神看着他。
不过,半个小时后他就知道了。
最先写完的是玛莎,她手下的笔尖挥舞的和短剑一样迅速流畅,当然,写出来的字也和用剑尖在树皮上划出来的差不多。最多十分钟,她就干脆利落的粘好了信封,交给邮驿所的工作人员扣上了指定签收人的魔法印章,然后抬高手臂舒畅的伸了个懒腰,说:“好了,我和苏米雅去逛了,琳迪,一会儿你要是等烦了,往附近的服装店找我们。”
琳迪点了点头,然后有些不解的瞪大眼睛看向转身出门的玛莎,接着看着克雷恩这边说:“怎么会等到烦?我再有最多一页纸就写完了。蛮牛你呢?”
蛮牛认认真真的移动着笔尖,头也不抬的说:“我可能会慢些,你要是等不及就先走。小野猪在就够了。”
“啧。”琳迪很不满的看了蛮牛的信纸一眼,跟着皱了皱眉,脸色有些发红的拿起自己的纸笔,换了张桌子。
克雷恩也没想到,蛮牛的字竟然是他们三个中最漂亮的,不夸张的说,直接去中心广场写公告板都毫无问题。
而且蛮牛斟酌词句的认真程度也到了有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步,光是开头的称谓,他就对着空白的信纸考虑了快五分钟,嘴巴里喃喃念叨着“亲爱的”“许久不见的”“我最挂念的”“最璀璨的”“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等备选。
坦白说,里面有些前缀克雷恩光是听了都觉得脸上发热,他就是给芙伊写信也不好意思用上。
于是,蛮牛写满半张纸的时候,琳迪也完成了自己那边的任务,坐到了克雷恩身边,她远远地看了一眼之后,有点好奇的想凑过去看看详细内容,结果被蛮牛难得一见的怒瞪回来。
“一定是写给谁的情书。”琳迪哼了一声,小声嘟囔了一句。
即使是这种速度,一个小时也足够蛮牛磨蹭完那几张信纸了,克雷恩还是不太明白这么点时间有那么难等吗?
马上他就知道了答案。
蛮牛在信纸最下方非常潇洒的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把信排好顺序,从头到尾默念了一遍。
越看,他的脸色就越是奇怪,到最后,他竟然红着脸抱着头呜呀呀的低吼了一声,起来大步走到焚纸炉边,把他将近四十分钟的心血毫不犹豫的丢了进去。
红光一闪,火焰尽责的吞噬了客人的隐私。
“大笨牛,你……要重写?”看蛮牛去领了新的信纸过来,克雷恩有些不敢相信的问。
“是啊,写的太不满意了,那样的东西寄出去还不如杀了我。”蛮牛有点烦躁的抓了抓头,继续开始和信纸战斗。
琳迪恍然大悟一样的长长哦了一声,拍了拍克雷恩的肩膀,很没义气的站起来说:“再见,我去找玛莎了。”
“呃……”克雷恩正想起身跟着出去,就看到了蛮牛扭过来的脸上,那和形象有些不太搭调的祈求眼神,他只好坐了回来,郑重其事的带着有些认命的口气说,“没事,我……等你。”
幸好平时克雷恩就一贯有胡思乱想打发时间的习惯,锻炼的时候脑子里不停打转的话,时间过得飞快,肉体也不会感到太过疲惫。
比如现在,就可以在心里猜测一下蛮牛写信对象的身份。
说不定,那是哪个城镇的贵族家的千金小姐,与蛮牛自幼相识青梅竹马……克雷恩乐滋滋的把故事自行运转下去,开始构想各种各样充满戏剧冲突的桥段。
当他脑内的蛮牛第一次上门拜见对方父母大人,结果被对方嫌丑破口大骂的时候,现实中的蛮牛默默的起身,烧了第二次。
当他脑内的蛮牛带着冒险中结识的同伴,站在城墙下与曾经的爱人隔空相对,一个沉默一个流泪的时候,现实中的蛮牛开始重写第四次。
到最后,克雷恩也不知道蛮牛到底浪费了邮驿所多少张免费提供的信纸,因为他睡着了。
不过从工作人员扭曲的微笑来看,蛮牛估计离被列为不受欢迎顾客也就一步之遥了。
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克雷恩跟着蛮牛走出到门外,暮色已经降临,眼看就是吃晚饭的时间了,玛莎似乎很了解该在什么时候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