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聘已经压上了全部,如果刘琦死的不明不白,那他只能为刘琦复仇。
哪怕复仇的目标是杀死刘琦的所有兄弟、侄儿。
见文聘模样,庞统也是暗暗恼恨。
如果荆州真发生那种事情,有文聘做前锋,又有南乡郡守伊籍做接应,荆州有几个人愿意站出来抵挡黑熊的兵锋?
就算抵挡,又得耗费多少代价?挡不住呢?
把伊籍留在南乡,就是刘琦人身安全的保障。
刘琦也是伊籍的生命、前途保障,除非同时剪除伊籍和刘琦。
可问题来了,除掉他们又能有什么用?
难道没有伊籍做接应,黑熊就不敢发兵报复?
王允三族都诛了,这个冬季必然是太原、河东大姓流血流泪的冬季。
等关中兵在荆州报复时,肯定手段更加娴熟。
而问题就在这里,为了预防未来被强硬的黑熊间接统治,真会有人跳出来搞事情。
无非就是长痛、短痛的区别,以荆州人的脾性,大概率选择剧烈的短痛。
事情真发展到那一步,文聘别无选择必然会复仇,自己呢?
现在只能希望刘琦身边的人能意识到凶险,提前做出规避。
江陵城暂时丢弃也可,只要退回南乡,等到黑熊主力回师关中,那荆州方面的凶险就能暂时压制。
就在庞统思索荆州变故的种种可能性时,黑熊正与刘豹一起商讨盟誓的内容。
第一是确立盟誓的双方主体,是汉镇北将军,还是持节、代表汉天子的镇北将军;又或者干脆就是黑熊本人代表的自身家族。
这个主体经过讨论,这场盟誓的主体将是黑熊、刘豹,以及各自繁衍的家族。
誓书上黑熊一方自称为子熊,刘豹则自称为祁连豹。
匈奴这个名称不需要更改,奴虽有歧义,但也是匈奴部族音译的名字,也可以简化为匈人。
誓书分三个内容,盟约性质、两个家族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范围更广的审判权。
这个盟约是兄弟之盟,凡是兄长所指,弟弟不得违背;作为兄长,自然就有保护弟弟的义务。
未来祁连豹及其后裔统领的匈奴各部,要听从子熊以及后裔的调遣。
作为回报,子熊一族有义务维持祁连豹一族的单于地位。
为了加深两族关系,祁连豹一族男子满十五岁就要到子熊一族这里受学、充当侍卫,六年为期;总共两期,第二期从二十四岁到三十岁。满五十岁如果想迁居内地,子熊一族视功绩表奏官职。
同样的,子熊一族也会派遣族裔到祁连一族历练、学习,并世代轮流担任右贤王。
两个家族有义务解救对方的部众,祁连一族不得奴役汉边民与太平道信众,役使三年必须给与自由;不得阻止赎身。
匈奴本族人落入子熊一族治下,役使三年给与自由,期间如果培训学习了技术,延长役使期限,最高十二年。
一个掌握技术的奴隶,十二年的时间也足够扎根、适应新的生活了。
当然了,如果有自由的匈奴人来给奴役的匈奴人赎身,子熊一族应该准许。
但也规定赎买的奴隶恢复自由,不能成为对方的奴隶。
最后是最关键的审判权,双方治下部族相互攻杀者,杀人者死,赔付牛马一头给遇害者;余罪遵循以眼还眼原则。
若是斗殴、争抢土地以及诉讼相关,由子熊一族的官吏主审,匈奴部落头人陪审。
审判不公,可以向州郡逐级申诉。
最最后,又做了一些补充协议,比如如何定义汉边民、良民、匈奴部众。
其中太平道信众不需要详细定义,如汉边民,能熟练使用汉语交流,那就是汉边民;良民是指在子熊一族治下按律纳税服役的人,匈奴不得侵害。
有良民,就有非良民,偷税、躲避徭役的就是非良民。
最后就是匈奴部众的定义,只有匈奴本部才是匈奴部众,其余匈奴兼并的别部不享受匈奴本部的赎身待遇。
因王庭三部折损太大,所以西河的休屠各匈奴也引历史典故,归类于匈奴本部。
若无意外,接下来三年时间里,双方会交还俘虏、掳掠的人口。
黑熊拟定的誓书内容,刘豹自然没有反抗、拒绝的余地。
作为一个资深左贤王,新单于,少年时又在汉地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刘豹也有他关心的事项。
再三检查誓书,就问:“大渠帅,怎么不见双方互市的约定?”
“互市这种事情,我想的是由王庭进行贸易,三部王庭,我都会派遣税官。你我兄弟之盟,关税就取三成,两成归我,一成归你。”
黑熊眨着眼睛,也拿不准其中的利润有多大:“凡是入境、出境之商旅,皆要缴纳三成关税。凡是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