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院子你是去不了了,只能关在屋子里。
第二次犯罪呢,也可以交钱抵罪。
第二次被判流放罪的、第一次被判有期徒刑罪加第一次被判充军罪的,或者三次都被判有期徒刑罪的,就必须要被发配到盛京去了。
第二次充军或者三次被判流放罪的,或者犯了罪被叛守卫边疆的,就要被发配到更远的黑龙江。
影视剧里边常说的“发配去宁古塔为披甲人为奴”就是这个意思。
宗室与觉罗人命大案的,宗人府会同刑部,一起先行革去他们的顶戴,然后处于斩首或者绞刑。
但是,这就需要皇帝亲自审批了。
这些规定乍一看好像还挺公平,但是真正做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宗人府里除了府丞与汉堂主事是汉人之外,其他官全部都是满人宗室。
而这两个汉人除了整理整理文书,基本是什么权力都没有,完全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所以,满人犯法基本上就是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关于旗人打死人命的事情,正史上也有记载。
正蓝旗的一个包衣奴才叫辛林,因为一些琐事把一个叫刘希尧的汉人给打死了。
如果是汉人打死旗人,那结果肯定是要斩立决。
但是这是旗人的包衣奴才,事情就不一样了。
刑部审核后,只判了辛林杖打一百,流放三千里。
自古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刘希尧的一条命只换来了辛林的仗打和流放的结果。
而最让人气愤的是,最后连仗打一百和流放都没有,只是把辛林打了几鞭子,戴枷示众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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