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三年(公元174年),刚刚弱冠之年的曹操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
曹操到职后,申明禁令、严肃法纪,造五色大棒十余根,悬于衙门左右,严令:“有犯禁者,皆棒杀之”。
当时汉灵帝宠幸的宦官蹇硕的叔父违禁夜行,曹操毫不留情,将蹇硕的叔父用五色棒处死。
于是“京师敛迹,无敢犯者”。
曹操虽然因此名声大震,得到士族阶级的认可,却因此被宦官集团所忌恨。
好在曹操的祖父曹腾在宦官之中名声太大,虽然多年过去,余威犹在,以十常侍为首的宦官们也不敢真的对曹操赶尽杀绝,只能将其明升暗降,外调为顿丘县令。
曹操在顿丘县令位置上一待就是五年之久。
年轻时候的曹操胸怀天下,以拯救摇摇欲坠的大汉和黎民百姓为己任。
担任顿丘县令的五年时光,是曹操一生中最惬意的五年,顿丘也被治理得人人安居乐业,至今百姓们也对曹操这位顿丘县令交口称颂。
原本历史中,陈宫、张邈等人背叛曹操,迎吕布入兖州,除了还在曹操控制范围内由荀彧、程昱、枣祗分别镇守的鄄城、范县、东阿县外,不在曹操掌控内的,只有顿丘县保持中立,始终没有反叛曹操,可见这里的百姓对于曹操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