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颜旭都快爱死这些随处可见的小巷了,尤其是当他冲进去看到那些拿枪持刀却满脸惊恐的青帮打手后,嘴角都压不住上翘的角度。
射速达到每分钟数百发的驳壳枪真的非常过瘾,密集的震动,喷射的火光,还有抛飞的弹壳,每一样都在刺激人的肾上腺素,可二十发的弹匣让爽感过于短暂,颜旭一口扳机,只有前面几个意思意思的抖了抖,虽然他们死了,但是总觉得他们在看不起自己,有种拿生命在呐喊,就这?
所以颜旭很不爽的把打空的驳壳枪丢到一边,然后拿起背后的双管猎枪。
轰!轰!
用来猎杀棕熊的枪弹对人体来说杀伤力明显过盛了,颜旭甚至能够看到比普通散弹铅丸明显大上许多的弹丸在将两个倒霉鬼打成烂糟糟一团的时候,破体而出的弹丸依然有足够的杀伤力将后排的倒霉鬼一同击倒在地。
感受到更为强烈的后坐力,却让颜旭的身体越发饥渴。
还不够,用枪杀人简直就像是隔靴挠痒,洞房花烛只是蹭蹭,实在太不爽快,纯度也太低了,颜旭非常不爽。
随手丢掉猎枪,颜旭动作轻缓的摘下背后的圆筒,如同找到了更好的宝贝,不由自主露出欣喜的笑容,只不过没人看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