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呀,差点忘了!!!”
以前潘晔来黑市,每次只卖一样东西,所以都是趁黑来,趁黑走。
今天先是遇到林三七,又遇到歹徒,再帮着卖茶叶,这一来一回一耽搁,天都快要亮了。
不一会儿,潘晔已经洗完脸,扭扭捏捏地回来了,天已经蒙蒙亮,能看清人脸。
林三七看到潘晔的第一眼,倒吸一口凉气,心中便惊为天人,心想这姑娘长得可真是漂亮,有一种不顾人死活的纯欲美,非常像几十年后的一个女明星。
于是激动地问道:“你,你是不是姓毛?”
潘晔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老实交待了:
“我不姓毛,我真的姓潘,不过不叫潘华,叫潘晔,日华晔,对不起我骗了你……”
声音是越说越小了。
这时候一脸猪哥相林三七就跟自己碰到了女明星一样激动,哪里还会见怪?
“哪里哪里,你长得这么好看,出门在外是危险的,怪不得你要用锅底灰把自己抢丑了,呵呵~~~”
一个长得帅,一个长得漂亮,又是同龄人,两人也算快速拉近了感情,没有太多的生疏感。
潘晔之所以还没离开,其实就是等着林三七的粮食呢,于是只能厚着脸皮提醒道:
“你,还要这自鸣钟吗?”
林三七一拍脑门:“你不说我快忘了,要的要的,自鸣钟给我,回城我就给你粮食。不过你帮我客串了一晚店小二,走,我请你吃早饭去吧。”
潘晔低着头轻轻点了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