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吏治,规定官员必须亲自散粥,天杀,地杀,等杀手组织人员亲临督察:“煮赈银米,着当地府衙官员亲身散给,务使贫民得沾实惠,勿致胥役侵蚀中饱。倘若有府衙官员不严格执行者按照情节严重进行惩处,情节严重者当场格杀勿论!
第五:确立官粥为主、民粥为辅的制度
方粥厂是我大唐诸侯国灾情粥赈的主力军,发挥着主要的赈饥作用,是粥赈制度顺利推行的保障。但官府力量毕竟有限,当地府衙就通过颁发各种旌奖的方式,鼓励、劝谕民间富豪士绅富户煮粥赈饥,以补官方粥赈之不足。方观承任职直隶时,发布《倡劝富民煮赈灾手谕》,确立了私人粥赈的原则及方法,并劝谕有能力富裕乡镇众绅士合力煮赈,布赈,外来贫民就食称便……倡率富民,诚心劝谕,不可丝毫勒派。”饥荒中地方士绅积极、自愿粥赈者大有人在,但并非所有富户都愿粥赈。不强求,但对于愿意布赈施粥之乡镇富庶均在灾后立碑,来年减免其相应赋税。
私人粥赈不限时间地点,可在公共场合、私人宅院施赈,或担粥四处行走,见饥即赈,使不能赶到粥厂的饥民得到救。但其布粥浓度不得低于以上所说:”粥要插筷子不倒,毛巾裹着不渗”,但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之沽名钓誉者,按照情节严重进行严惩,严重者杀无赦!
第六:在救灾过程中要实行以工代赈,但凡有把力气青壮年均可以以工代赈,不仅管饱,还有一定例钱。这样既能够帮助解决灾情建设的基础设施人手不足之困惑,同时也可以避免百姓滋生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之观念,同时也可以大大缓解灾情带施粥排队人多之困境。
第七:每天专门核实打粥人数及姓名,同时每天有专门看板公布消耗粮食等,并设立举报站点,由天杀,地杀人员及当地府衙官员组成,所有消耗粮食都等级在册,打粥灾民每天打粥都需按印防止滋生腐败,吃空饷等贪污腐化之存在,一经发现及核实灾情期间贪墨之行为,无论涉及到谁,均杀无赦!胆敢与民争利者杀无赦!
第四:设置募捐点:但凡募捐人士均刻石碑上,籍贯及姓名及功绩以供世人瞻仰。同时来年减免相应赋税。
之上所有帐门由专业会计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并存档报萧府收藏存贮。同样其他灾情也可以效仿以上《大唐抗旱手册》。并积极鼓励百姓用于提出见解,一经采纳,必将奖励。
旱灾同时一般都伴随着蝗虫灾害,咱们大唐诸侯国之百姓同时要有清醒及合理的预防,处理蝗虫灾害的方案:
第一类,人工灭蝗
这一类方式主要包括篝火诱杀、开沟陷杀、器具捕打、掘除蝗卵和声色驱蝗。
篝火诱杀,主要利用蝗虫的趋光性来引诱蝗虫投火,主要针对已经具备飞行能力的成虫。为“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yì,埋],除之可尽”,在明清两朝,此法为最主要的灭蝗方式。
开沟陷杀,主要针对若虫蝗蝻的治理,即只会跳跃还未羽化不会飞行的幼虫。“视蝻将至处,预掘深宽各二尺长沟,每相丈许作一坑,以便掩埋”然后人为驱赶驱赶蝗蝻跳入沟中,再扫入坑中掩埋,直至沟坑均被填满。
掘除蝗卵,主要针对还未孵化的虫卵,属于预防手段。“凡见地上有无数小孔,形如蜂巢,及土微高起处,并上年蝗集之所,其土中皆有遗子,应即掘出,以水煮之。”此法从五代时期开始,并延续至今。
器具捕杀,最为原始的治蝗方式,而且效率较低,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布围式、鱼箔式、合网式、抄袋式。这种治蝗方式,通常两个目的,在遭受严重蝗灾的地方,治蝗的同时,也收集蝗虫作为贮备粮食。
色声驱蝗,此法为最消极最无用的治蝗之法,只是驱赶并不能达到灭蝗减轻蝗灾的目的。“又畏金声、炮声,闻之远举。”此法多配合各种扑杀方法,将蝗虫驱赶至一处灭杀,单独使用并无效果。
第二类,农业防蝗
这类方法主要是通过改变种植方法和技术防治蝗虫,主要包括对种子进行特殊处理、改变耕种季节、播种前充分翻耕以及种植蝗虫不喜食的农作物来防治蝗虫。
对种子特殊处理防治蝗虫,此方法通过将马骨、蚕矢、附子同种子拌匀后播种,“则禾稼不蝗虫”。《尔雅翼》中书:“农家下种以蚕矢,杂禾种之;或煮马骨和蚕矢溲之,可以避蝗”。
改变耕种时节来躲避蝗虫,主要是提前播种,以求在蝗虫每年爆发的时间之前谷物成熟,可以避免蝗灾的破坏,保证粮食的收获。“冬月种谷,小暑即熟,旱皇具不能灾。”
播种前充分翻耕,此方法针对蝗虫卵,反复翻耕之后,土层中的虫卵要么被深埋,要么被翻出地表,失去孵化条件而不能孵化,可起防蝗的作用。“秋耕之礼,掩阳气于地中,蝗蝻遗种,翻覆坏尽。”
种植蝗虫不喜食的农作物避蝗,此法依旧是被动应战,虽然种植了蝗虫不吃的作物,但是对于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