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话糙理不糙!”孬蛋据理力争:“不信是吧?哥们儿不是随便说说,也不是喝了酒逞强!真的,只要你和盛美女一句话,不用,哪怕是点个头给个暗示,我这就去替你们出头!我孬蛋就这样,你跟我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正想说话,却见盛凌抬起头来,挤出一丝笑意,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失态了。来吧两位哥,喝酒。”
盛凌强颜欢笑地,跟我和孬蛋碰杯。
在我的印象中,盛凌不是这个样子的。她一直开朗大方,还爱开玩笑。
我很想找一种方式,能够让盛凌高兴起来。但是我突然间意识到,我除了知道她喜欢吃巧克力以外,对她还了解多少?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我房军鑫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善解人意。
“这样。”孬蛋站起身来,说道:“喝了这杯酒以后,咱换个地方嗨皮嗨皮,我请客!”
我反问:“你想去哪儿?”
孬蛋强调道:“唱会儿歌呗!唱出来,天下无伤,心中无痛!”
我靠!他这句‘天下无伤心中无痛’,倒让我对他再一次刮目相看了。
别看孬蛋这家伙没文化,有时候还经常从他嘴里,冒出一些很文雅的,很有道理的人生箴言。
也的确,自从我退伍之后,便越来越发现,年轻人有两个最基本的情绪表达方式。高兴了,喝酒庆祝,唱歌抒发;难过了,还是喝酒浇愁,唱歌抒发。很多时候,心里的痛苦,随着那劲爆的音乐声,和从内心深处吼出来的旋律,竟会幻化成一种发泄,一种升华。以至于,痛苦的心事,在那一曲曲伤感情歌的作用下,还真像是达到了一种以毒攻毒的效果。
“没毛病,我看行。”我扭头望了一眼盛凌。
盛凌脸上红扑扑的,伸手摆了一个‘OK’的手势:“好呀,去。”
我们坐上了盛凌的宝马,去了一家名叫‘醉风曲音乐会所’的量贩式KTV。
这里客人并不多,只能隐约听到一两个包厢里面,传出阵阵歌声和音乐声。
这年头,量贩式看起来并不太受欢迎。对比起森哥的那几个场子,这一家装修看起来很上档次的KTV,却实在是显得冷清多了。
包厢里,音乐响起。
孬蛋先吼了几首歌,他有着惊天动地的自我陶醉能力,快把自己都唱的感动哭了。
我坐在盛凌身边,一直动员她展示一下歌喉。毕竟,我和孬蛋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种算不上高大上的方式,让她高兴起来。
“听一听,你俩唱就好了。”盛凌拿着摇铃,轻轻地晃动着,看似和煦的笑容当中,却包含着一种言不由衷的元素。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为盛凌献上一首歌。
就是那首被我设成了手机铃声,而且我天天哼唱的《我要找到你》。
这首歌,蕴藏着我漫长的期待,与寄托。更蕴藏着,我对一个美丽女孩儿的膜拜与暗恋。
我走到孬蛋面前,让他出去上个厕所。
孬蛋很无辜地说,没尿意。
我不停地向他挤眼暗示,他终于算是意识到了什么,瞄了一眼盛凌后,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
我手持话筒,默默地望着盛凌。
往昔一幕一幕,跃然脑海。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幻化我喉咙处的一抹颤音。
闪烁的灯光,迷离的音乐,以有形和无形的姿态,扑向她。那圆形的光点,在她脸上嬉皮地跳跃着。略显黯淡的光华,掩饰不住她惊世骇俗的容颜。
她还是轻举着摇铃,静静地望着我,可是与我同一般心境?
我把话筒放在嘴边,心中腾起了阵阵激动的浪花,我面向她,轻轻地说道:“我唱一首,这首歌,献给我面前这位美丽、善良的天使。盛凌,自从你在我的世界里消失,我不曾放弃,每时每刻的去寻找你。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上天既然安排我认识了你,熟悉了你,就没有理由让你这么轻易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所以,我为你唱一首《我要找到你》这首歌,你会感觉到,这漫长的时间里,我寻找你的每一天,每一秒……”
也不知为何,这一刻,我的表达能力,简直是逆天了。
反正我觉得挺煽情的。说是一种情感的彩排也好,真情流露也罢,总之,此情此景,歌还没唱出来,我的心情已经有些潮湿了。
将背景音乐调出来,我俨然一位歌唱家一样,声情并茂地唱了起来:
“……
喔,我要找到你
不分南北东西
直觉会给我指引
若是爱上你
别问什么原因
第一眼就能认出你……
……”
唱着唱着,我不知为什么,我的眼角,竟然真的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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